廢私飯|供應商員工去信立法會訴苦:未定罪沒人權?有冇考慮過食店感受?
星期四( 10 日)早上,天空下起滂沱大雨,一間有為候審在囚人士提供「私飯」的餐廳,員工冒雨將一箱箱推到馬路,再搬上私家車。這種提供「私飯」餐廳的運作日常,或隨政府修訂《監獄規則》而告終。有「私飯」餐廳店員,近日寫電郵到立法會申訴,指廢「私飯」可能導致餐廳裁員,認為官員指「私飯」可能藏有違禁品的說法「荒唐」,並指有家屬已付了錢到九月,食肆要安排人手及食材,政策仍欠缺具體實施日期,令餐廳難以預計。
「真是沒有了人權嗎?」
「私飯」餐廳店員A(化名)早前以「打工仔心聲」的名義,寫電郵到立法會秘書處公共申訴辦事處申訴。電郵內提到,吃「私飯」的,都是未被定罪還押人士,「他們從未定罪,真是沒有了人權嗎?」
A 在信中寫道:「家屬只是擔心他們吃不夠,才自費購買「私飯」給他們,沒有要求過政府幫忙一分一毫,亦可以幫政府節省不少公帑」。A 解釋,若還押人士不吃「私飯」,吃「公家飯」就要政府出錢。
翻查資料,立法會審核 2025 – 26 年度開支預算時,懲教署曾書面回覆狄志遠議員提問指,在囚人士每人每日平均食材成本約為 36.8 元,而 2025 – 26 財政年度的懲教膳食開支預算達 1 億 59 萬多元,較前一年的修訂預算增加 1459 萬多元。
每月生意額至少逾 60 萬元
A 小姐在信中說,她打工的茶餐廳,正正就是做私飯生意的,她問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有沒有考慮過食店的感受?她指,香港經濟不景,食肆紛紛結業、打工仔人心惶惶,香港至少有十間餐廳,從事「私飯」生意,廢除「私飯」或導致餐廳裁員,甚至面臨倒閉。她在信中說:「廢除私飯會令我們失業,飲食界開始難撈,是否要每個人都去申請綜援等政府養呢」
A 透露,他們的「私飯」定價約 3300 多元兩星期,平均 1700 多元一星期,有過百人訂購。以此推算,日均「私飯」生意超過 24,000 元,整月生意,至少達逾 60 萬。
保安局長指私飯三大風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星期一( 7 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提到,「私飯」有三大風險,包括以「私飯」取得特權、運送違禁品。他指製造商每日運送「私飯」的是不同人,需詳細檢視「私飯」裏有沒有隱藏違禁品,以往曾試過混入毒品、金屬物質,例如釘等可用作武器或越獄。他表示:「每日花好多資源檢視『私飯』,確保唔會有呢啲嘅危害物品出現嘅。」
員工:經審查的員工才能送「私飯」
店員 A 指,負責運送「私飯」到懲教院所的員工,都需經懲教署審查。懲教署亦會定期到餐廳巡視,「點會運毒品呀?」她強調,只有經審查的員工,才能送「私飯」,需要向懲教人員出示身份證核對身份,「唔係話隨便一個就入得㗎!」
鄧炳強提到的另一個風險,是「私飯」的健康質素和衛生環境不受控制,「有機會啲囚犯食咗之後身體不適嘅。」店員 A 指,他們是持牌食肆,食環署也會定期巡查衛生情況,「(懲教)你都唔係呢一個部門,你又知有咩唔衛生,食咗會有啲咩唔營養呢?」
她又質疑,懲教院所提供的膳食,是否真的乾淨衛生和最健康,「咁個個入去食吓懲教署嗰啲飯先,咁大家都會健康、長命百歲啦!」她在電郵中更質疑,私飯實行數十年,為何突然關心還押人士健康。
沒具體生效日期 餐廳難以預計
最令店員 A 不忿的,是政府沒有公布修訂《監獄規則》生效的具體日期,令餐廳難以預計。她表示,私人膳食供應商每次申請獲批有效期一年,簽署的承諾書,沒有提到提早結束的處理。根據她提供的文件,承諾書有效期至今年底。
店員 A 指,近日得悉監獄內已不再批出「私飯」的申請,早前亦有懲教人員送達關於《監獄規則》修訂的通知書,但就沒有寫明修訂生效的具體日期,「咁我哋下個禮拜究竟嗌唔嗌貨好呢?啲貨Hold咗喺度又點算呢?」她認為政府若堅決廢除「私飯」,應告知他們具體時間。
為免退款 已停收新訂單
懲教署給「私飯」餐廳的通知書,僅「建議」公司預先做好準備,更重申「私飯」餐廳與訂購者間的金錢交易與懲教署無關。
訪問中途,有家屬到餐廳希望訂購「私飯」,但被拒絕,店員 A 向對方解釋,因未知甚麼時候會取消「私飯」,為免要退錢,所以不接受新訂單。店員 A 表示,當日已有四名家屬來到希望訂購「私飯」,但都只能拒絕,家屬都不清楚政府打算修改《監獄規則》廢除「私飯」。
聘外勞煮餐 廢私飯恐裁員
此外,這餐廳聘請了數名外勞,專門負責製作「私飯」,亦有司機和汽車負責運送「私飯」。店員 A 估計,餐廳會見步行步,「始終有間餐廳喺度,都係會行裁員先㗎啦!」她表示,都有點擔心失業,但未有之後的打算。
鄧炳強在立法會的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懲教署提供四款餐食,包括米飯為主的「中國餐」、麪包為主的西餐、印度咖哩餐及素食,另外有 30 多款特別餐,例如供吞嚥困難的人士的軟餐,會因應情況作出適當安排。他在開埸發言亦表示,懲教署將繼續確保所有在囚人士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同時維護監獄的安全和秩序。
集誌社檔案|丹麥、挪威、英國等沒「私飯」監獄 囚犯可自行烹調
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國大會在2015年通過《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又名曼德拉規則),第114條列明,在不妨礙秩序的前提下,未經審判的囚犯如有意願,可透過管理單位或其家人朋友,自費購買外來食物。否則,管理單位應負責為其提供食物。
翻查資料,部分國家仍允許囚犯享用私人膳食,如希臘容許囚犯每月接收兩次外來食物。
保安局指,「私飯」制度源於英國相關法例,英國於 1988 年已廢除相關規定,新加坡、澳門、馬來西亞、西澳洲及韓國等司法管轄區亦沒有「私飯」制度。保安局的文件又指,懲教院所的膳食安排已經相當完善。
《集誌社》翻查資料,不少國家如丹麥、挪威、英國等雖不允許囚犯進食私人膳食,但囚犯可在監獄購買食材,並在公共廚房自行烹調。這項安排旨在令監獄生活貼近外界,讓囚犯掌握生活技能,有助更新。
在台灣,矯正署的看守所允許家屬或朋友每日一次向還押人士送俗稱「會客菜」的飯菜,每次以兩公斤為限;監獄的在囚人士同樣可以享有「會客菜」,但按照在囚人士的分級,由一天一次至七天一次不等,新入獄的在囚人士會被分至最嚴格的第四級,只有家屬可以送「會客菜」。
後記:無緣供應私飯的茶餐廳 受訪一周內停業
記者走訪有意提供私飯的餐廳,結果碰上了飲食業的嚴冬。記者上周在赤柱採訪一間名叫「餓底」的茶餐廳,這家餐廳連續兩年申請成為懲教署私人膳食供應商不果,餐廳的負責人梁先生,當時向記者表示,「私飯」有需要存在,因餐飲業情況艱難,「(私飯)可以去令到我哋繼續有生存嘅空間。」他當時說:「連一個咁細嘅pool,大家都要去爭嘅時候,你就知道飲食業有幾艱難。」記者本周再來到赤柱採訪,只是約一周的時間,原來,這家「餓底」的茶餐廳,在本周一起,至周四都沒有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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