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亡子還債盜客5800萬 證券董事還清竊款 判社會服務令
小型證券交易公司「宏僑投資有限公司」89歲女東主岑琪,為替兒子償還高利貸,於2011至2019年間盜用16名客戶共約5,800萬元股票收益。她早前承認7項盜竊罪,高等法院今日(4日)判刑時,法官陳慶偉指本案雖性質嚴重,惟考慮其真誠悔意、傾家蕩產歸還全部款項,並獲多名事主撰文求情,終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岑琪聞判後以英語答謝法官。
案情指出,被告岑琪為宏僑投資有限公司唯一股東,公司原由其父創辦,她於2004年接手經營。案發期間共出售16名客戶股份,所涉客戶多為其多年熟客及朋友。證監會於2018年3月發現宏僑帳目異常,調查後懷疑其擅自變賣客戶股票並挪用收益,遂持手令搜查公司辦公室並轉介警方。岑琪於2020年3月被捕,錄影會面時承認犯案,並指用以償還兒子債項。
警方調查發現,岑琪於未經授權下簽發支票,將款項轉至其名下公司、兒子本人及其債主進壹信貸有限公司、天際(亞洲)有限公司等,亦曾偽造月結單予客戶掩飾。宏僑於2018年10月至11月間曾簽發六張支票,支付近50萬元以清還兒子四筆債項。
辯方早前求情指出,本案實屬家庭悲劇,被告丈夫早年病逝,兒子亦於事件中去世。被告為代子還債鋌而走險,全數款項皆用作償債,無個人得益,現已傾家蕩產、耗盡積蓄,並即將完成清還所有受害人金額。十多名事主大多表示諒解,幾乎全部撰文為被告求情,當中更有三人親身到庭支持。
辯方補充,被告早年曾任講師,更是一位極之出色的英文老師,任職證券行多年從無違規紀錄,今次事件為誤入歧途,並無前科,現年高齡兼接近全聾,仍積極參與教會事務,願履行任何時數社會服務令。
法官陳慶偉閱畢求情信後盛讚其英文能力比自己更好,亦表示多年來首次見有被告動用個人及親友資產全額清還涉案款項,認為其動機為護子心切,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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