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物流署樽裝水招標慳出禍 錯揀涉侵權內地貨
政府招標供應辦公室飲用水爆出欺詐事件,價值高達5,200多萬元的大額招標合約更涉審核甩轆!政府物流服務署昨突然宣布,未能信納供應商「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能繼續履行合約,即日起暫停有關合約,重案組隨即接手調查事件。而被指由上述公司供應的內地品牌樽裝水「鑫樂」,製造商「樂百氏」則公開澄清,與鑫鼎鑫沒有合作關係,換言之,過去兩月供應政府的飲用水有「冒牌」疑雲。本報翻查物流署的招標公告,發現鑫鼎鑫在6月先後取得兩份政府大額合約,涉款近6,000萬元,另一份合約是供應渠務署940噸亞硫酸氫鈉溶液,暫未知該合約是否亦觸礁。有議員批評政府供應商名冊把關不嚴,也有有議員促政府調查「究竟是睇漏嘢、定被人呃咗?」
政府辦公室6月起轉飲內地品牌水,其後公務員圈子已相繼出現對樽裝水質的疑慮聲音。物流署早前解釋,政府於3月公開招標,6月批出3份為期3年的合約,今次亦是首次有內地供應商中標。其中港島和部分離島辦公室轉飲內地品牌「鑫樂」,供應商為「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新界和部分大嶼山辦公室由另一內地品牌「Happy喜士」中標,供應商是「時貿國際有限公司」;九龍區辦公室則由本地屈臣氏集團旗下品牌「COOL清涼」投得。物流署本月初曾表示,新合約每年為政府節省約1,600萬元。
然而,由鑫鼎鑫中標、供應「鑫樂」樽裝水的合約卻爆出質素問題,該合約訂明樽裝水的製造商為「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該集團多間分公司曾於2017年被內地官媒點名批評,指3年內6次上黑榜,涉及致癌物溴酸鹽、微生物超標等。有公務員工會坦言同事近月已選擇自備飲用水。詎料近日樂百氏獲悉事件,向物流署澄清,並無與鑫鼎鑫合作。
樂百氏法務總監梁舜榮公開澄清,不論鑫鼎鑫還是「鑫樂」樽裝水,均與樂百氏無任何合作關係,指鑫鼎鑫未經授權,擅自在樽裝水標籤上,將樂百氏列為生產方之一,並將樂百氏廣州水廠的地址,作為該產品的唯一生產地址。他稱,事件可能涉及違反內地《食品安全法》、香港《商品說明條例》等,會考慮行政舉報、民事訴訟或刑事立案等,亦部署向香港海關報案。
事件引起軒然大波,物流署審核標書、調查供應商的工作顯然存在嚴重甩漏。然而,辦事處位於北角一商廈的鑫鼎鑫,分別在6月23日及6月26日獲得兩份政府大額合約(見表),另一份合約何去何從亦需政府交代。
議員江玉歡認為,事件反映政府對供應商名冊把關不嚴,在冊公司理應具備一定資格及質素,「無理由阿茂阿壽都叫佢入標」。她又指,現時不少公司良莠不齊,不排除有公司見招標量大而「博大霧」,強調政府應更嚴密謹慎,經常審核及更新在冊公司,確保在冊公司都是「最Fit(合適)」。她認為是次事件屬供應管理問題,標書理應經過相關委員會審批。
議員陳凱欣則指,政府應調查涉事供應商提交偽造證件,是否存在蓄意隱瞞,政府是否被誤導,當中有否涉及刑事問題。她認為,政府曾處理大量大型合約,理應有渠道驗證文件真偽,「應該好嚴謹,唔應該好似畀人呃咗咁」。
若調查發現涉事供應商提交失實文件,很大機會過往亦曾有其他公司提交失實文件;若非偽造文件,物流署的審批程序是否出錯,「睇漏嘢?」,促政府嚴肅跟進,盡快修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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