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管制藥品違規率 1.93%,疾管署:管制藥品濫用將成毒品
日前高醫大董事長陳建志傳出涉嫌違法使用管制藥品遭裁罰,據統計,113 年共稽查 1 萬 1962 家機構管制藥品管理情況,查獲 231 家次違規,比率為 1.93%。食藥署表示,管制藥品若非用於醫藥及科學即為毒品,目前採分級管理、證照制度、流向管理三大策略管理,呼籲大眾應依醫囑使用。
食藥署管制藥品組科長黃君堯表示,我國管制藥品常用於止痛、麻醉、鎮靜、研究、試製,為避免不當使用變成毒品損害健康,目前採三大策略管理。一是據藥品的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將管制藥品分為四級,級數越低代表其前述程度較高,並有不同管理規範。
例如丙泊酚、佐沛眠等第四級管制藥品須有登記證,並應簿冊登載與定期申報,若為研究計畫須事先提出申請;海洛因、古柯鹼、嗎啡等第一、二級管制藥品,則再加上製造、輸出、輸入、販賣僅限食藥署的製藥工廠進行,並訂定運輸、每年購買數量上限及禁止借貸、轉讓等相關規範。
黃君堯表示,業者進行製造、輸出、輸入、運輸、販賣、調劑或使用皆需事前取得證照或核准文件,每日於簿冊登載藥品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且定期申報,再由食藥署向上下游雙向勾稽查核,及與地方衛生局實地稽核,若發現異常將移送檢調偵辦。
113 年食藥署統計,最常見的違規原因是簿冊未依規定登載或登載不詳實,合計 93 件,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28 條第一項,處以新台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台大醫院護理部護理師鄭靜宜表示,該院八成單位已使用智慧藥櫃管理管制藥品,放置於行政大樓且未特別標示,避免遭有心人士取用。她分享,使用管制藥品的智慧藥櫃護理須藉專人的指紋、員編或個人條碼登入,並與他人雙重核對醫囑取藥、點藥,給藥後的空瓶也須返回清點、記錄,層層把關藥品流向。
食藥署呼籲,管制藥品屬醫師處方用藥,不得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提醒民眾使用管制藥品限本人、依照醫囑使用,並妥善保管,過期、不再使用的藥品則送至原開立藥局或醫療院所回收。若至國外旅遊不確定欲購買的藥品是否列為管制範圍,可諮詢食藥署確認,但大麻全株在台灣屬第二級管制藥品,民眾切勿隨意帶回。
文/周佩怡、圖/巫俊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