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電騙案 上門向老婦收款時被捕 承認串謀洗黑錢還押候判刑
90 歲婦人於 2023 年 12 月接到來電,對方訛稱孫子急需 5 萬元現金,前男警上門收款時被捕。他周三(6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罪,法官王詩麗押後至 8 月 29 日作求情及判刑,被告續還押。
案情指,老婦接獲索款來電之後,向兒子查證得悉孫兒安全。事件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埋伏,在被告上門收錢時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嚟收錢,入到屋先知係呃阿婆」。辯方於官追問下,確認被告知悉事件是騙案,只是不知道詐騙的對象是老婦。
案情:被告上門收錢
警員埋伏拘捕
被告蘇靖峰,原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作為交替控罪的洗黑錢罪。他承認串謀洗黑錢罪,串謀詐騙罪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事主為 90 歲郭姓老婦,她於 2023 年 12 月 5 日早上接獲不知名男子來電,對方假扮其孫兒,稱有急事需要 5 萬元現金。事主感擔心並致電兒子,兒子及後通知孫兒安全正在上班。事件報警處理,警員上門進行埋伏。
隨後假扮為孫兒的男子再次來電,聲稱其朋友「阿瑋」會上門收錢。同日下午 2 時,被告自稱「阿瑋」上門,表示要收錢,在單位埋伏的警員上前截停及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按一男子指示上門收錢,稱後來才知道是欺騙老婦,而被告沒有該男子的聯絡方法。
警員搜查被告的電話,發現被告進入單位前曾與一人發送 WhatsApp 訊息,對方提供涉案單位地址,被告又回覆單位附近有閉路電視,表示自己安全。
被告為前警員 現有 3 項案底
控方指,被告案發時有一案底,現時則有 3 項案底。被告完成毅進課程後,曾任職警員、地盤散工及侍應,育有 3 名分別 1 歲、4 歲及 8 歲的子女。控方指本案為本案有組織罪行,申請加刑。辯方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他深感後悔,希望向事主道歉。
官則關注被告是否對騙案知情。控方指,被告進入單位時自稱「阿瑋」,使用化名,又在 WhatsApp 獲提供地址,又自行提及現場有閉路電視等。
辯方則指,被告於警誡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嚟收錢,入到屋先知係呃阿婆」,而 WhatsApp 對話亦沒有提及電騙。官質疑,被告「無啦啦」上門收錢,即被告明知是騙案,只是不知道對方是老婦?辯方同意,強調被告感後悔。
被告被控串謀詐騙
串謀洗黑錢交替控罪
被告蘇靖峰 (31 歲,報稱地盤工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他被指於或約於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香港 ,一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郭姓女子,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郭的孫子需要金錢 ,從而誘使郭交出現金港幣共 50,000 元 。
蘇另被控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的交替控罪。他被指於或約於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香港 ,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一筆港幣 50,000 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處理該財產。
DCCC7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