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塘地盤冧工字鐵意外 律政司指刑罰過輕申覆核 罰款增至28.3萬元
油塘東源街一個建築地盤,於2022年12月14日發生工字鐵塌下事故,一名55歲男工人上半身被壓住當場重傷昏迷,送院後證實不治。屋宇署和勞工處事後分別向精進工程、涉事分判商和負責人提出起訴,3名被告其後承認11項傳票控罪,於早前被判罰款13萬港元。其後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並提出覆核,案件今(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處理。暫委裁判官莊靜慧按納控方陳詞,認為刑罰須具阻嚇性及懲罰性,並將罰款上調至28.3萬港元,其中精進建築由罰款4.4萬港元上調至10.2萬港元。
涉案3名被告包括承認4罪的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認4罪的啟益工程有限公司及承認3罪的依成鋼鐵工程公司負振人溫金華,眾被告分別被控「沒有防止工人遭墮下的物料或物體擊中」、「進行工程方式導致有人受傷/財產損毀」及「東主的法律責任」等罪。裁判官將精進由罰款4.4萬港元上調至10.2萬港元;啟益由罰款5.1萬港元上調至10.7萬港元;溫金華由罰款3.5萬港元上調至7.4萬港元,扣除之前已繳交的金額,他們須在21日內支付餘款。
控方庭上指,控罪性質嚴重,涉及東主的基本責任,對工人安全非常重要,而且案中被告未有採取措施確保工人安全,且未有設立安全管理制度,屬嚴重違法行為。控方指被告可預估和明知風險,且曾提供施工方案,但無人監管,方案只屬「紙上談兵」、「形同虛設」。裁判官則指,同意控方說法,雖然被告制訂施工方案、風險評估,然而沒實行,令案情變我嚴重。官指相關條例較早前修例﹐大大提高量刑,明顯想大眾傳達安全系統相當重要的訊息,故須判處阻嚇性及懲罰性刑罰。
案情指涉案工字鐵共重886公斤,而拆除工字鐵屬高風險程序,但負責拆除的分判商工人於事前並沒有獲安排特別安全訓練,亦沒有獲訓練使用吊索及滑輪等工具。而理應在場監督工程的員工,亦於當日給予指示後便離去。2022年12月14日,由依成聘用的兩名工人在該地盤拆除牆上橫向工字鐵時,工字鐵墮下擊中陸姓的工人,他於送院後證實不治。
案件編號:KTS 13003、13005-13012/2023、KTS 27884、2788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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