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3日公布最新邊境查驗結果,共有7項不合格產品,其中1批大陸輸入的八角驗出禁用的蘇丹色素一號,3批越南進口鮮榴槤則檢出農藥殘留及重金屬鎘超標,這些違規產品將全數進行退運或銷毀處理。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由「德韓貿易有限公司」從大陸輸入的「八角」,總計1,645公斤,因檢出蘇丹色素一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屬於不得使用的物質,必須在邊境進行銷毀,不得退運。
為加強把關,食藥署已從113年4月1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對大陸報驗的八角茴香採取監視查驗,須百分之百檢驗蘇丹色素合格後才可輸入。
在越南榴槤部分,「農協開發有限公司」報驗的1批鮮榴槤被檢出殺蟲劑達特南含量0.02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達特南屬不得檢出項目,其法規值為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1ppm。
另外,「綠品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2批越南鮮榴槤則檢出重金屬鎘含量達0.10mg/kg,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鎘的限量標準0.05mg/kg。
林金富進一步說明,針對這兩家進口榴槤的業者,已調整為必須逐批查驗。同時,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7月2日止,食藥署也加強對越南進口鮮榴槤的邊境抽批查驗,抽驗比例提高至20%到50%,以確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