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區受制於人口密度、道路使用、生活型態等因素,要實施光害管制難度頗高,北市近年欲推動「台北市光害防治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兩度在議會卡關。連江縣則成為全台首個有光害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但兩岸漁船海上作業頻繁,光害納管實務上要到位不容易。
台北大巨蛋屋頂反射陽光造成對面國小產生「光害」問題,引起引發家長抗議,當時市府要求遠雄於光復國小受影響教室加裝窗簾,事後遠雄也在大巨蛋屋頂塗反光漆改善。
據了解,北市府曾考慮要修光害相關自治條例,無奈民意不支持暫時未規畫,就有陳情就針對個案輔導,不過實際陳情數量並不多,環保局空汙防制科長邱天安表示,目前北市採源頭管制一定規模建案,且設計外牆有玻璃易造成光害者,即可透過環評審議及都市審議時予以規範,要求建物建材(如玻璃反射率)、塗層等,減少對鄰宅造成影響。
邱天安也指出,未受環評或都審規範時,若發生陽光反射造成光害問題,現階段是依環境部光汙染管理指引進行勸導及輔導改善,建議相關的防制措施。
離島的連江近年大力發展觀光產業,藍眼淚區域、馬祖特有的雌光螢棲地、觀星熱點是人氣遊程,更攸關生態前景。2021年12月,連江縣議會15日三讀通過「連江縣光害管制自治條例」,成為台灣立法管制光汙染的第一例,鎖定光敏感區域,針對特定區域內的光源照度與輝度、閃爍的燈光、大型光源加以管制。
根據2022年6月發布的「連江縣光害管制自治條例」,規範在光敏感區域的夜間10時起至翌日6時,使用光源不得閃爍致妨礙他人生活作息。使用光源的輝度及照度不得超過光害管制標準。
光敏感區域的光源面積在25平方公尺以上,且設置於村莊主要幹道兩側界線外30公尺內的第一排建物,須經光害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能設置。若有違反相關規定,經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處光源的設置人、所有權人、使用人、設置場所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可按次處罰。限期改善期限最長不得逾30日。
實際參與此案的連江縣政府秘書長張龍德說,馬祖藍眼淚最怕的就是光害,「不要說其他的光害,只要稍微有一點月光就看不到了」,台灣暗空協會2019年起在當地推動觀星、賞月活動,向店家宣導照明「減光」等暗空理念,是條例能順利三讀的關鍵。
張龍德坦言,雖有自治條例可以管制光害,但實地要落地執行不容易,目前沒有開罰案例,尤其連江離對岸近,兩岸漁船在海上作業的光害便難以控管、協調,光害自治條例有展現公部門及民團對環境的關懷,但執行上確實難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