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表示,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授權,訂定警察節放假規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實施;消息傳到基層員警耳裡,不少人難以置信,有員警開心指「自己的節日終於可以放假」,但有員警弱弱問「今年警察節剛好是周日,有補假嗎?」。
內政部表示,依總統今年5月28日公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授權,內政部據以訂定警察節放假規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實施,讓每年警察節成為全國警察機關、學校同仁專屬的榮耀假期。
此消息經媒體披露後,高雄有基層員警瘋傳內政部的新聞稿資料,有員警指出,「是遲來的幸福,早該給了」,還有員警難以置信地問「警察節可以放假,是真的還是假的?」。
有員警則認為,當天還是有員警要輪值、上班,應該讓不能休假的員警比照51勞動節時勞工上班日給雙薪,也有員警讓為警察節休假一天,還不如加發一天薪水比較實在。
也有員警發現今年6月15日的警察節,剛好落在周日,內政部宣布今年警察節可放假一天,那是否可以補假呢?做事不應做半套,放假規定還說清楚才是。
據了解,對於是否補假一事,已有警局人事室詢問警政署,得到的回覆是「細節會另外再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