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平溪前區長陳聖聰花2萬公帑設「私宴」...認罪辭20年公職 獲緩刑定讞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新北市平溪區前區長陳聖聰2018年在職期間設宴邀請地方人士餐敘,席開4桌共花費2萬元,一審認為陳指示下屬上簽呈從工程管理費項下支應,餐敘與公務無關,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3年10月徒刑,二審認為改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陳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支付公庫50萬元,並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10小時法治教育,褫奪公權2年。陳聖聰之後任職新北市職訓中心主任,卻被控與副主任、秘書聯手長期霸凌下屬,受害人數超過20人受害,有人夜不能寐,甚至因作業問題要員工賠15萬或申誡,有人因此難過到想割腕。有人批評陳一審被判刑卻仍照常上班,繼續主掌考績與人事,一如既往地施壓、冷處理,但勞工局否認稱「與事實不合」。

陳2018年12月12日設宴邀請地方人士餐敘,與不知情的國民黨平溪區黨部葉姓負責人商議,由陳出資支付餐敘費用,葉負責聯繫欲邀請的會人士及餐敘地點。

一審指出,陳聖聰囑咐工務課人員,以工程管理費辦理「工程觀摩、宣導,促進工程用地取得及地方人士協調溝通」,簽呈記載,主旨為辦理工程觀摩宣導,促進工程用地取得及地方人士協調溝通,擬辦理餐敘,每桌5000元共2萬元,由工程管理費項下支應,簽請核示,經陳批示「如擬」後決行。

一審認為如非與工程管理或用地取得相關,不得逕行動支工程管理費,陳為拓展自身人脈、結交地方有力人士等私人利益,濫用職權而不實動支、核銷工程管理費,支應他舉辦的私人餐敘活動費用,不僅有害公務人員的清廉形象,更壓縮平溪區內工程建設的經費利用空間,判3年10月刑,褫奪公權2年。

陳二審認罪,僅就科刑上訴,並繳回2萬元犯罪所得,也辭去長達20年的公務員職務以示自省,二審審酌陳所為雖然有錯,但他犯的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就算依貪汙治罪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減輕其刑,仍有「情輕法重」的情形,因此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

二審認為陳聖聰危害公務人員清廉形象,更不當影響、壓縮平溪區內工程建設的經費利用空間,但本件詐取財物的金額不多、犯罪情節並非嚴重,改判2年徒刑,因陳沒有前科,給予緩刑機會,不過仍宣告褫奪公權2年。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或違背法令之處,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最高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1連環撞釀婆媳2人死! 「寶寶等不到媽」家屬尋求行車紀錄器

TVBS
02

千萬獎金充公超嘔! 頭獎冒領案國稅局找到真中獎人...發票正本不見了

聯合新聞網
03

國道慘劇! 三車連環撞婆媳雙亡 31歲媽媽剛生產完遇死劫

民視新聞網
04

20歲高中生孕婦遭輾「胎死」!9秒監視器驚悚曝光

民視新聞網
05

金門最大賭場被抄了!負責人竟是「最強高職生」 連5年接拍101煙火

自由電子報
06

網揪登玉山7去6回…女子墜谷亡「伴屍2夜」!生前對話曝光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