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酒駕撞死女清潔隊員!鹽酥鴨老闆應訊辯:不是駕駛…遭裁定羈押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平區今日(16日)一早發生重大酒駕車禍,知名鹽酥鴨店老闆鄭傳吉(48歲)酒後駕駛賓士車追撞垃圾車,導致隨車的清潔隊員陳女(23歲)被夾在兩車間,下半身粉碎性骨折慘死。可惡的是鄭男酒測值高達0.95毫克,肇事後一度昏睡不省人事,直到今日下午才接受偵訊,檢方認為鄭男涉犯酒駕致死罪,且有逃亡之虞,向台南法院聲押。法官認為鄭男涉犯酒駕致死,竟還狡辯不是駕駛,甚至說經濟狀況不佳,恐有畏罪逃亡可能,稍早前已裁定羈押。
台南地檢署指出,今(16)日上午8時許,鄭男酒後駕車在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衝撞清潔人員陳女致死,酒測值高達0.95毫克。今日下午檢察官率同法醫前往台南市立殯儀館相驗,認定陳女死亡原因為遭車輛撞擊致下半身粉碎性骨折致多重性外傷而死亡。
檢察官訊問鄭男後,認其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認涉犯此重罪有逃亡之虞,已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而在稍早前,晚間9時55分,台南地院於審理後已裁定羈押。
法官認為,鄭男酒駕上路肇事,導致被害人家庭破碎、天人永隔,所犯並非輕罪,且犯後不但否認自己是肇事駕駛,還自稱經濟狀況欠佳,顯見日後面對重刑及高額民事賠償,有畏罪逃亡可能。
法官指出,因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無法確保後續審理順利進行,且本案危害社會治安程度較高,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序及公共利益、鄭男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侵程度,為了確保後續追訴、審判,認為鄭男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