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通過前就力挺 林國漳為暗夜弱勢婦女撐起保護傘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拿出一張珍藏30年的林國漳法律顧問聘書,蘭馨婦幼中心創辦人黃淑鈴今天細數一段早年回憶,強調這張紙面泛黃、連聘期都已模糊難辨的聘書,被大家笑稱成了「無限期終身約」,它不僅見證蘭馨從零開始的草創艱辛,更忠實記錄下律師林國漳在基層默默守護弱勢婦幼的歷程,1998年《家暴法》通過前他就力挺婦幼,為這群人撐起保護傘!
黃淑鈴說,1998年台灣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並設立獨立的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前,體制缺乏保護政策,願接家暴案件的律師寥寥無幾,在最無助的歲月裡,蘭馨全委託林國漳相挺,他總先確認個案的經濟狀況,象徵性收取幾百元甚至全數義務無償辯護,庇護暗夜中的弱勢婦女。
「30年前,我們沒有背景,連10萬元起家基金都要四處碰壁苦募。」黃淑鈴說,林國漳當年一聽聞機構要建立庇護所,二話不說自掏腰包支持2萬元,這筆在當年極具份量的起家基金,林國漳如今早已忘得一乾二淨,但這份為善不欲人知的善念,30年來始終深刻留在受助者與工作人員的心中。
看著這張被機構視為傳家寶的泛黃聘書,黃淑鈴今天向林國漳笑稱「上頭日期都不見了,這代表我們的約定是一輩子!」眾人聞言會心一笑,從早年無懼壓力協助弱勢婦女出庭爭取權益,到長年投入各項法律扶助工作,林國漳30年如一日的法律專業支援,成為蘭馨社工與弱勢家庭心中最踏實的臂膀。
這份長年支持也讓蘭馨從單純庇護,拓展到兼顧兒童權益與自立陪伴,機構更創立「照顧人重於賣產品」的庇護工場,由弱勢母親親自帶領身障孩子就業,以「負負得正」的互助模式阻斷家暴世代循環。30年間,林國漳對婦幼權益一路守候,陪伴許多家庭度過困頓、重新站穩腳步。
得知長年守護蘭馨的林國漳律師今天到訪,庇護工場的孩子們格外期待,一早便在樓上專注烘焙手工餅乾,準備將滿載感恩的心意親手回贈。黃淑鈴說,一紙泛黃證書道盡30年的相知相惜,這份超越法令與制度的無私付出,已在宜蘭基層扎根,化作土地上最深厚而溫暖的善意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