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票:49票 立法院宣布延會到明年1/31
立法院今(19)日以59票贊成、49票反對,表決通過本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31日,這是繼上會期延長至8月31日後,立院會期再一次無縫接軌。
《憲法》規範,立法院會期每年2次,第一次2月至5月底,第二次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上會期立法院已創下紀錄,延會3個月至8月31日,無縫銜接到本會期9月1日開議。
民眾黨今天提案,延長本會期(第四會期)至1月31日,無縫接軌下一會期。因已過協商冷凍期,藍白聯手挾人數優勢,最後以59票比49票,強勢表決通過延會案。
預料未來1個多月,朝野將就不在籍投票、陸配六改四等議題進行攻防。此外,明年度的總預算案,迄今仍未交付委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