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警政署長兒常拍片宣傳自家火鍋 賊闖入遭「熱湯燙手」關押1小時
警政署長張榮興之子經營的台中羊肉火鍋店,因一起竊案衍生的傷害事件登上新聞版面。台中高分檢發回接續偵查,張姓店長與洪姓男子在店內以熱湯燙傷竊賊雙手,並限制其行動自由長達1小時17分鐘,兩人遭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目前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這間位於台中美村路的羊肉火鍋店開業4年,在當地餐飲一級戰區小有名氣。張姓店長不僅負責店務經營,還經常拍攝宣傳影片介紹店內美食,甚至曾與藝人一同品嘗羊肉火鍋。據了解,雖然店家負責人並非掛名張姓店長,持股不少,同時身兼董事與店長職務。
案件起因於一名賴姓慣竊闖入店內行竊未遂,事後向店家提告傷害。經台中高分檢發回接續偵查,張姓店長與洪姓男子起初否認犯行,辯稱僅對賴姓慣竊進行壓制與拉扯。然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兩人於4月11日凌晨3點46分抵達店內,直至5點3分才離開,而賴姓慣竊則於5點34分獨自前往派出所報案,隨後由救護車送醫。
檢方調查指出,3人共處店內長達1小時17分鐘。張姓店長與洪姓男子原辯稱賴姓慣竊是自己跌倒打翻熱湯而燙傷,但檢方質疑,凌晨打烊時刻店內怎會有滾燙湯底。台中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兩人確有毆打賴姓慣竊,且張姓店長以熱湯燙傷對方雙手,並妨害其自由至清晨5點多才讓其離開,因此改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兩人。
記者致電張姓店長,對方起初接聽後隨即掛斷,之後便不再接聽電話。台中地院開庭時,張姓店長與洪姓男子就被訴傷害部分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對方撤回告訴。至於強制罪部分屬於公訴罪,兩人當庭改口認罪,辯護人並請求法院審酌處以罰金刑並諭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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