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坦克》等待豬羊變色的台灣綠能產業
2016年起台灣政府全力發展綠能,由於減緩地球暖化的國際趨勢和政策誘因,外商、本土產業紛紛投入,綠能產業曾一片欣欣向榮。近年來,台灣的綠能發展已明顯陷入停滯,社會觀感與投資信心同步下滑。太陽能、風電等再生能源專案接連爆發弊案,不肖廠商的投機取巧,地方和所謂環保人士的無理性、無限上綱的反對、抗爭,更讓綠能產業雪上加霜。在部分業者短期逐利、政策配套未臻成熟的情況下,市場逐漸失去對長期投資的耐心,使得原本被視為具備成長潛力的產業,反而進入觀望甚至退場的階段。從產業發展的角度來看,這是制度設計與治理能力的考驗。同時也驗證了一個有技術門檻的新產業,需要學習時間和好的監理制度,不是政府投入大量資源就可以一蹴可幾。
綠能發展曾經欣欣向榮,弊案與抗爭卻讓信心崩落
綠能發展被高度污名化後,導致社會對綠能產業的不信任,於是立法院於 2025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等的所謂 「光電三法」,將太陽光電設置納入必須環評的開發類型,並明列出太陽光電開發門檻。以台灣目前的環評法規和環評委員的結構,任何能源產業的開發一旦被納入必須環評,不但增加開發的不確定性,同時也延長開發時間和提高成本。推動「光電三法」修法的立委諸公在未充分溝通、討論之下,強行通過「光電三法」的草率行為固然可議,但也突顯出全面檢討包括綠能在內的能源政策,已刻不容緩。
然而,若從能源與產業結構來看,台灣其實沒有迴避綠能發展的空間。與多數工業化國家相同,台灣已設定 2050 年淨零碳排的政策目標,但目前的能源結構仍高度依賴發電占比超過八成的火力發電。即便到2030年,台灣預計的火力發電占比會降到70% (燃氣50% 燃煤20%),電力碳排放係數從目前的0.474(CO2e/度)降到0.319,但是還是比韓國預計的0.218、日本預計的0.213要高很多。在這樣的條件下,若無系統性地擴大再生能源與低碳能源占比,任何淨零承諾都難以落實。從能源政策的基本邏輯來看,減碳目標必須與電力結構轉型同步推進,否則將會有執行落差。
政策修法增加不確定性,能源轉型仍是刻不容緩
進一步從產業競爭力的角度來看,綠能問題已不再只是環保或能源議題,而是直接牽動台灣出口導向經濟的關鍵變數。半導體、電子製造與高科技產業是台灣經濟的核心,但這些產業同時也是高用電、高碳排的代表。隨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逐步上路,以及國際品牌與系統廠對供應鏈提出明確的減碳與綠電使用要求,低碳能源已成為市場准入條件之一。若台灣無法提供足量、穩定且可驗證的綠電來源,企業將面臨碳關稅成本上升,甚至被排除在高價值供應鏈之外的風險。
在此背景下,綠能政策的核心不應只停留在口號或單一技術推廣,而應回歸整體產業政策的設計。首先,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視既有的獎勵與補貼機制,評估其是否真正促進效率提升與規模化發展,而非誘發短期套利行為。補貼制度若缺乏明確退場機制,容易造成市場扭曲,反而抑制技術成熟與成本下降。政策工具的重點,也應逐步由價格補貼轉向制度型誘因,例如長期購電合約(PPA)、完善的綠電憑證制度等。
出口產業面臨碳關稅壓力,制度治理才能翻轉困境
當然,台灣的綠能發展必須面對資源限制。無論是土地條件、環境承載或社會接受度,都不允許全面複製其他國家的模式。政策制定者應以客觀數據盤點各類綠能的實際潛力,並與電網升級、儲能建設同步規劃,避免發電能力與系統穩定性脫節。這樣的整合性規劃,才能讓綠能務實落地。
綠能產業能否「豬羊變色」的一個重要關鍵因素是制度治理能力。政府必須透過透明化流程、標準化審查與有效監理,明確區隔長期投資者與投機型業者,防止不肖廠商或中介掮客侵蝕公共資源。同時,也應積極引入民間資本與專業,透過公私協力模式,提高建設效率與專案品質。當市場規則清楚、風險可控,資本自然願意回流,產業也才能形成正向循環。
當前台灣綠能的困境,並非產業本身不可行,而是政策設計、治理機制與產業節奏未能有效對齊。期待能有更成熟的制度與更清晰的產業邏輯,讓綠能產業能持續推動,並從爭議中翻轉成支撐經濟競爭力的基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