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違停沒開單、轉贈32元大同電鍋都起訴 法務部挺苛檢:難認有違失

新頭殼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 Newtalk新聞 |林朝億 台北市報導
圖為監察院。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Newtalk新聞

針對地方員警處理交通罰單抽單、撤單事件,監委浦忠成、蔡崇義兩人提出調查報告。另外,對於台北兩員警因處理停車疏失、未開單,及黃姓清潔隊員轉贈 32 元電鍋給回收婦,都遭貪污等起訴,法務部則強硬回應監委,認為檢察官起訴與否之裁量決定,為檢察權行使之核心事項,難認定有何違失。

監委浦忠成、蔡崇義近日針對地方員警處理交通罰單,常發生抽單等事提出調查報告。

報告提到,台北市社子派出所 2 名員警 2022 年處理無牌車違停案,因地點門牌混亂,誤以為停車地點非道路範圍而開罰單,僅口頭要求車主將車輛移置。但卻遭檢方認定,該停車地點屬公有土地,員警免予舉發,讓車主受有免繳罰鍰及拖吊保管費用之不法利益,對兩名員警提起貪污公訴。但一審、二審,2 名員警都獲判無罪。

另一件則是 113 年,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將殘值僅 32 元的回收大同電鍋一個,轉送回收老婦,遭檢方提起侵佔公訴,經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 3 年,緩刑 2 年,褫奪公權 1 年。

兩監委表示,刑事犯罪行為不僅需符合法律構成要件,還需具備實質違法性。若行為人侵害法益極其輕微,違反社會規範情節極輕,形式上雖構成犯罪,但因欠缺「可罰性」而應排除其違法。這可參見最高法院 74 年臺上字第 4225 號判例。

法院審理認為,兩名員警雖違法未妥適處理,但可能出於不熟悉規定、誤以為自己有裁量空間,或在繁重勤務下便宜行事,欠缺積極證據足以證明有為車主規避罰鍰的主觀犯意,僅屬誤判或疏漏,難以構成圖利重罪,判決兩名員警無罪。

但法務部卻回應監院,貪污案件對公務員影響很大,偵辦、收案開始主任檢察官就會介入,早期辦案都是單打獨鬥,現在都是檢察一體,特別是重大貪瀆案件,由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帶領檢察官共同偵辦,有關圖利罪之偵辦更是審慎,都會依「檢察機關辦理貪污應行注意事項」,詳為查證,並無疏漏。實質違法性問題,相信檢察官會審慎判斷,檢察官應不至於動輒以圖利罪起訴公務員。

法務部並表示,有關台北市警察局員警未開立交通罰單案,該部分屬檢察官起訴與否之裁量決定,為檢察權行使之核心事項,難認有何違失。

法務部表示,至於清潔隊員轉送 32 元回收電鍋給拾荒老婦案,承辦檢察官經函詢被告任職單位,確認其行為違反相關工作規則,也確認其取得之資源回收物屬於非公用私有財物,該案已調取契約、環境保護局內部公文,且被告無從交代受贈電鍋對象、另次購買電鍋之收據或店家,已釐清被告動機、意圖、資源回收物處理程序等事項後,方提起公訴等語。

對此,監委認為,公務員因不熟悉法規、便宜行事,如不具有犯罪動機及意圖,似屬行政違失之範疇,以刑事犯罪相繩,值得斟酌。近來發生基層公務員因小錯,遭檢察官以貪污重罪起訴,例如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轉送殘值 32 元之回收電鍋給拾荒老婦遭起訴判刑,與刑法總則實質違法性之要求,尚屬有間,引發社會各界對公平正義的質疑,法務部實應妥適研修法規,依比例原則妥處,方符合國民之法律情感。

法務部則表示,該部業於 113 年 1 月 24 日擬具「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該草案第 12 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增訂「得免除其刑」之規定,就符合要件者,再依照刑法第 66 條但書規定,其所受有期徒刑之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或法院亦得為免除其刑判決,俾使案件處理更符合比例原則,目前修法草案已陳報行政院審查。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台南廢棄五金回收廠「全面燃燒變形」1員工受困身亡!

三立新聞網
02

「杜拜巧克力」淪詐騙工具! 85℃緊急聲明:僅在門市販售

鏡週刊
03

遭3惡犬瘋咬險死!阿嬤丈夫兒子均離世又清寒 彰醫伸援手免費一次治療

三立新聞網
04

悚!高雄情侶躺床雙亡「1男1女全身刀傷」 驚爆男方提親遭拒

太報
05

桃園7男女摩鐵狂歡「泥醉爆口角」揮刀 26歲男遭捅死

太報
06

馬英九基金會指「違反財政紀律」將送司法 蕭旭岑:一切合法

鏡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