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香港更親北京?澳門新法允許「不公開審判」,國安案件連辯護律師都要審查
澳門立法會3月19日正式通過一項極具爭議法案,未來將允許法官、以「不公開審理」的方式,審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並強制要求所有參與此類案件的辯護律師,必須事先取得當局的安全審查許可。
這項新通過的國安法案,進一步鞏固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CDSE,簡稱國安委)的權力。該委員會成立於2018年,為了協助特別行政區領導人處理各項國安事務。
New Macau security law allows for trials behind closed doorshttps://t.co/p0srvZnTRm
— The Straits Times (@straits_times)March 19, 2026
澳門曾是葡萄牙殖民地,1999年里斯本將治權移交中國,自身的法律體系迄今為止,在很大程度上仍保留舊時葡萄牙法律為基礎。但是,澳門早在2009年就率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於2023年進一步擴大該法的執法權限。
強化「愛國者治澳」
根據新通過的法案規定,基於部分案件資訊,可能被列為「國家機密」的風險考量,未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辯護律師,將被強制要求、必須先獲得國家安全官員的許可與資格審核,才有資格出庭辯護。
而且根據澳門立法會的聲明,這份新法案是在「全票無異議贊成」下通過。澳門特區政府強調,該法案進一步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頂層架構,並充分展現「愛國者治澳」原則。
剝奪基本法保障?
然而,這項進一步緊縮司法透明度的舉動,也引發外界的強烈擔憂。部分政治分析師警告,這項新法規不僅可能破壞政府部門的正常運作機制,更將嚴重侵蝕由澳門《基本法》明文保障的各項基本人權與司法權益。(推薦閱讀)陸委會警示赴香港、澳門旅遊留意安全風險,手機有「這類內容」應刪除
澳門當局收緊國安法網,其實早就有跡可循。2025年7月,澳門警方正式逮捕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Au Kam-san),指控其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這是澳門自實施國安法以來,第一樁動用該法進行逮捕的指標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