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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無菸城市」再推進 蔣萬安擬設「戶外吸菸區」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16日07:04 • 發布於 03月16日07:04 • 鏡新聞
台北市長蔣萬安。

台北市長蔣萬安先前提出「無菸城市」構想,欲效法國外設置吸菸區,其他地區則希望打造成無菸環境,讓吸菸者與非吸菸者有效分流。對此,蔣萬安今(16日)表示,初步在年貨大街和台北燈節試辦,獲得許多民眾支持,下一步將於中山商圈、西門商圈評估設置戶外負壓吸菸區,務實地將無菸城市往前推進。

蔣萬安今(16日)出席北市新音圖中心動土典禮,談及推動無菸城市進度如何,蔣萬安表示,今年從年貨大街開始到台北燈節都擴大無菸示範區的範圍,感謝在地商圈和住戶的支持,成效相當不錯,他也說,下一階段會選在人潮眾多的中山商圈、西門商圈,評估設置戶外負壓吸菸區,逐步推動無菸城市。

北市府原受限《菸害防制法》限制,無法設立戶外封閉吸菸區,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6日)稍早受訪時指出,《菸害防制法》禁菸規範主要依據第18、19條規定,第18條是指室內場所原則上全面禁菸,但部分場所可設置符合規範的室內吸菸室;而第19條則針對部分戶外場所,可由主管機關公告為禁菸場所,同時也可以指定特定區域設置吸菸區,例如運動場館等。

石崇良進一步說明,若台北市公告某一個行人步道區為禁菸場所,再指定吸菸區,並以戶外吸菸室代替指定吸菸區,於法並無不合;蔣萬安若希望將整個城市公告為禁菸場所,法律也是可行的,可依照法規第19條第1項第4款去公告無菸城市,再去規範戶外的指定吸菸區。

石崇良提到,《菸害防制法》第21條與第22條規定,包含在入口處需有吸菸區標示,避免不吸菸者受到二手菸危害;另外,也因現行法規對於戶外吸菸區並未特別規範一定要設成獨立吸菸室,但若以室內吸菸室規格設置戶外吸菸區,在法規上也沒有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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