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7月底恐關門 委員籲:修法與監院脫鉤、另訂提名資格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廢除監察院議題持續延燒,由於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由監委兼任,若在野全數否決下屆監委提名,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將於7月31日正式停止運作。人權會副主委紀惠容今日拋出可透過修法,讓人權會完全獨立;委員高涌誠也建議,在真正廢除監院之前,可透過修法讓監察院與人權會脫鉤,另訂人權會委員提名資格。
紀惠容指出,台灣人權仍須持續推動與監督,且要強化預防和救濟功能,但人權委員任期將至,正面臨艱難時刻。人權會被弱化將是台灣一個嚴重議題,台灣對人權的努力應接續到下一任,相關委員的提名不該缺席。
此外,紀惠容也提及,《巴黎原則》要求國家人權機構必須具備獨立性與充足預算,但目前人權委員會的預算與監察院編列在同一體系,亦影響部分業務與計畫推動。
人權會委員高涌誠說明,2020年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的同時,為符合《巴黎原則》一併修正「監察院組織法」明定兼任人權會委員的7名監委位置不得從缺,顯示立法當時朝野認為國家人權機構應持續存在,不應因政治因素而中斷運作。
高涌誠強調,他個人認為未來可以推動修法,若朝野決定廢除監察院,在真正廢除監院前,現階段透過修法可讓監察院與人權會脫鉤,另訂人權會委員提名資格,讓人權委員會完全回歸《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來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