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預算通過270億元!卓榮泰盼送至立院後順利通過:助災民生活重回常軌
花蓮光復鄉因堰塞湖溢流造成嚴重災情,行政院今(13)日拍板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總經費270億元,協助災民重建家園。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預算案會立刻送到立法院,希望在最短時間內順利通過。
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日轉述,卓榮泰在院會中裁示,花蓮受到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等境內嚴重災損,為了全面推動災後復原重建工作,政院依照「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等規定提出特別預算案,於總金費上限300億元下編列270億元,協助災民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復甦生產活動,讓民眾生活能儘速重回常軌。
卓榮泰並說,另外,預留30億元額度以因應後續滾動檢討各項工作項目的執行狀況,必要時增列預算之需。
卓榮泰表示,今日院會通過後本特別預算後,要立刻送到立法院,也請相關機關配合審議時程和立院溝通,加強對外論述,爭取各界支持,讓預算案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通過。
主計總處說明,立法院於10月31日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並奉總統於 11 月 11 日公布,所需經費上限為300億元,分期編列特別預算,本次復原重建工作所需經費,依條例規定編列完成「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總經費270億元。
主計總處說明,歲出部分計編列270億元,包括經濟部主管 91 億元,辦理馬太鞍溪及花蓮溪水系系統性治理、配電網防災韌性及供水設備毀損修繕、受災戶用水、用電減免措施、災區企業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
交通部主管 44 億元,辦理馬太鞍溪橋搶修及復建工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路、橋梁災害修復,及辦理受災 戶車輛受損報廢登記慰助方案等所需經費;農業部主管43億元,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應變及土砂防治相關工程、受災區域土地取得及造林工作、農業生產環境重建、專案休耕措施、農機補助等所需經費。
另外,環境部主管 42 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災後砂土混雜廢棄物分類去化、災後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環境復原及環保設施修復等所需經費;內政部主管 28 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雨污水下水道清淤與相關工程、市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緊急搶修、發給家園復原慰助金及辦理安置災民中繼屋等所需經費。
而行政院主管 6 億元,為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 貸款、利息補貼、公共設施復建等,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災後重建統籌協調業務等所需經費;衛生福利部主管 1 億元,補助醫事機構辦理建物災後復
建及儀器災損復原等所需經費。另外,還有預備金 15 億元。
主計總處表示,以上歲出所需財源 270 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圖片來源: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