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苦兼母職養大卻變仇人 女兒控遭「精神威逼」交屋
單親爸阿丘父兼母職將女兒小美(均化名)拉拔長大,甚至動用父親遺產,購置房產登記在愛女名下,只求給她一個安穩未來。不料,父女因管教問題反目,阿丘心寒之餘要求女兒交還房產並簽署「免除扶養義務」協議,事後小美卻反悔拒絕過戶,指控父親傳送「把肺還給我」、「早在地獄」等恐怖訊息脅迫她簽字。
判決書指出,阿丘與前妻離異多年,獨自撫養女兒小美成人。阿丘的父親(小美的祖父)過世前預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唯一的孫女小美。阿丘為保全女兒資產,便以該筆款項購入房地,並登記小美名下。然而,隨著小美離家讀大學,父女關係急轉直下,小美甚至對父親不聞不問,拒絕情感交流,僅願「供屋住用」。
心灰意冷的阿丘擬定協議書,要求小美將房產移轉回他名下,交換條件是阿丘同意「免除小美對父親的扶養義務」,且雙方不再聯繫。小美收到協議書後簽名拍照回傳。但事後阿丘催辦過戶時,小美竟回訊:「我沒辦法交還房子,我還有扶養義務,已決定不再回應」,隨即失聯。
小美則是指控,簽字是遭父親長期精神虐待與脅迫。她出示多張驚悚對話截圖,指控父親曾傳訊:「至少把妳的牙、妳的腳、肺部感染還給我吧?」、「妳的想法作為已不是人類可接受範圍」、「我早在地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原本以為妳價值超過一億,結果妳是負100M」、「謝謝妳,黑小孩」,甚至揚言要找她租屋處的房東與朋友。
阿丘則反駁,承認自己管教嚴厲,用語或許激進,那是因為看到女兒受前妻溺愛影響,恨鐵不成鋼。他強調,女兒在外租屋獨立生活,簽署協議時雙方並未共處一室,何來脅迫?
法院認為,阿丘的簡訊內容雖情緒勒索意味濃厚,多為訴說養育心路歷程與怨懟,但小美在收到協議書後,是在自己住處、未受外力限制的情況下審閱並簽署,仍保有「選擇的自由意志」,與法律上遭強暴脅迫、無從選擇的要件不符。
法官認定,既然小美無法舉證簽約當下受立即性危害,協議即屬有效。因此,判決小美須依約履行,將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