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務員能兼職?民團揭銓敘部「低成本監控」手法:資料進來就有懲處理由
軍公教年金改革上路近8年,2025年底「停砍公教年金」法案三讀,除退撫議題持續延燒外,現行國內基層公務員的「困境」也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不少民眾好奇,公務人員究竟能不能兼職?依照現行規定,台灣公務員兼職為「原則禁止、例外允許」。而長期關注公務人員權益的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公革力)8日在臉書以「要求重複加保查兼職,銓敘部低成本強化監督,加重人事負擔,也提高公務員風險」為題談及相關議題;公革力並在另一篇貼文中,與日本正試行「開放下班兼職」的最新狀況。
台灣公務員能兼職嗎?要報備嗎?有哪些例外?
依現行《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台灣公務員兼職採「原則禁止、例外允許」,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領證職業或持續性業務;若是兼任教學、研究或非營利團體職務,須先經服務機關同意,未影響本職工作的公益性或非經常性工作則須「報備查」。值得注意的是,銓敘部於2026年初發函,表示各機關須定期清查「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並針對公保與其他職域保險「重複加保」案件逐案查核。
公務員違規兼職下場如何?銓敘部要強化查核?
銓敘部指出,若查出違規兼職,將依《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懲戒規定處理。對此,公革力揭露,銓敘部近日的發函的新措施,表面上是重申服務法第15條,實則是把原本偏向「保險與年資採計的重複加保」的問題,轉化為機關人事必須追查的兼職線索;換句話說,公文真正強調的,是要求機關看到重複加保訊號時,要往兼職方向查。過去,若機關收到「重複加保」的銀行通知,實務上督辦會處理勞保、公保、退休年資認定、重複採計等問題,至於是否代表當事人有兼職,未必會被延伸追究。
公革力提到,銓敘部先前才強調,免經備查並非公務員自行認定,仍應由權責機關依具體個案判斷,如今把重複加保紀錄和兼職管理連結起來,即便公務員自認OK,一旦資料進到機關,就有懲處的理由;且這對銓敘部來說成本極低,不必設新系統、逐案查核,更不必修法提高限制,只發出函文就能提高整體監督密度。公革力強調,公務員兼職不能放任不管,但若強化管理只是「中央發函、基層消化」,把風險壓到個別公務員身上,卻不建立清楚、合理、可預期的判斷標準,恐導致人事疲於奔命、公務員更難信任制度。
日本公務員開放兼職?下班後能從事哪些職業?
公革力並在另一篇文中提及,自20264月起,日本部分地區大幅鬆綁規定,試行開放公務員下班兼職,鼓勵公務員發揮專長、培養技能,並將經驗回饋到體系。現行日本公務員中,有人下班後變成滑雪場教練、煙火師傅、古箏老師、兼職攝影師等。數據上,岐阜縣飛驒市公務員兼差的工作高達280件,市政府為避免兼職影響公務員工作、身體健康,規定工作加班與兼差的時數,每個月加起來不能超過45小時,一年不能超過360小時。目前開放公務員兼差的個案不少,除學習新技能,也能在執行工作上提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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