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異母5兄妹爭遺產8年 880兩金條意外翻漲4倍逾1.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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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老婦與其長女10年前相繼過世後留下880兩黃金,5名同父異母的鄭氏兄弟姊妹為此興訟爭產,直到官司確定分配比例及處分方式,歷時近8年才落幕,令他們意想不到的是,該批黃金價值從8年前4000多萬元到今年初完成處分時已增值至1億6000多萬元,翻漲4倍,羨煞親友。
鄭翁生前分別與李婦及簡婦各生下3名子女,6名鄭氏兄弟姊妹為同父異母關係,李婦晚年與未婚長女同住,母女先後在2015及2016年過世,以李婦長女為保管人的銀行保管箱內留下880兩金條,具繼承權的5名兄弟姊妹自2018年起展開爭產訴訟。
李婦次女主張,母親治喪期間,胞姊以姪女名義開立銀行保管箱,用來放置該批黃金,3個多月後再將保管箱保管人變更為胞姊,顯然黃金非胞姊所有,否則何須匆忙於母親治喪期將屋內黃金移走,黃金實為母親李婦遺產。
3名與李婦無血緣關係的鄭家兄妹認為,該批黃金一直都放在李婦長女所有的房屋內,無法證明該黃金為李婦生前購買,李婦長女把黃金移至其保管的銀行保管箱內,理所當然為黃金的所有權人。
法官認為,李婦年輕時曾是建商,具相當財力,並多次從戶頭匯出大筆款項給長女,且長女除母親所贈房屋,名下並無其他投資,顯見長女經濟需靠母親資助,無資力購進該批黃金。
法院最後判定黃金為李婦遺產,由李婦親生3名子女均分,已故長女應分得的3分之1黃金,由同母的2位弟妹及3名同父異母的弟妹均分,每人各5分之1;包括房產也以比例分配,但為了處分黃金及不動產卻竟見分歧,遂於去年底聲請法拍。
由於黃金價格起伏不定,且該批黃金總金額龐大,屏東地院完成不動產拍賣後,發現貴金屬業者對參與競標該批黃金的意願不高,經過協調,鄭家各繼承人同意取消黃金拍賣,趁著高價依比例分配各自處分。
今年1月黃金每台兩價格漲至19萬元,與8年前約4萬6000元相比,翻漲4倍,該批黃金總額已逾1億6000萬元,這場遺產爭奪戰雖然漫長,卻因黃金價格飆漲,讓每位繼承人獲得意想不到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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