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麵店千金爭風吃醋 前偵查隊長藉辦案調監視器還抹黑後任遭起訴
高雄市警局某分局前任胡姓偵查隊長發現張姓隊長與知名麵店千金走得近,懷疑張男與千金上旅館開房,假裝警察辦案到旅館調帶,隨後持千金與張男走在旅館外的照片向督察室檢舉偷勤,還上爆料公社發文,結果經督察室檢舉後,查出檢舉並非事實,雄檢今偵結,依據誣告罪、公務員非法利用個資等罪起訴胡男。
兩名前、後任偵查隊長因麵店千金爭風吃醋引起軒然大波,去年初高雄市警局隨即發布派令將兩人調職,被起訴的胡男因屆齡去年退休,被檢舉的張男則改調刑大,現為二線三星組長。
檢方調查,前年12月中旬,胡男懷疑張男與麵店千金走得近,懷疑兩人到三民區某旅館開房,晚間稱自己是警察,向旅館櫃台出示證件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張男與千金正好在旅館外聊天,隨即將該段畫面拍照留存當證據。
去年1月4日晚間7時許,胡男發現千金到張男家中,隨即跟到張男家裡拍照,並請好友打電話報警,佯稱張男勤務中不在隊上而是在家,若警方不處理將訴諸媒體。
胡男將旅館外的照片整理後,在照片附註「113年12月17日14時,偵查隊長與1女子飯店開房約會結束,不出飯店時照片,該員為上班時間,公然到飯店開房」,檢舉張男勤務中離轄到飯店偷勤。
事後警察局督察室介入調查,追查後發現張男於前年113年12月17日下午是勤務中,但查證張男與千金說法,兩人當時僅是在旅館外碰面,並未進入飯店,事後千金與張男只在附近理髮店短暫聊天後就分開,至於1月4日晚間,張男已經下班,並未申報超勤津貼。
被胡男跟蹤、盯哨的張男不滿,認為胡男調帶、檢舉不僅侵害他與千金個資,還涉及誣告,氣得對他提告。
檢方偵查時,胡男矢口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是為協助調查詐欺案才剛好拍到照片,投訴是為了釐清同僚有無偷勤,屬於「增進公共利益」,不構成誣告罪。
但檢方發現,胡男調帶後,至今仍未補送警方公文,不採信他說法,認定胡男構成誣告及個資法,今對胡男提起公訴,因涉案時他仍具公務員身分,個資法部分依法加重2分之1徒刑,從一重罪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