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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8人不能做判決!憲法法庭仍宣告憲訴法違憲 藍白委、律師驚呆了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12月19日09:26 • 發布於 12月19日09:26
林國成表示,憲法法庭要做出判決要有10人,現在8人可以做出對自己有利害關係的判決,「這就是違憲」。(圖:張啟楷臉書)

「憲訴法」修正條文規定,大法官總額15人,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依法目前8位大法官無法作成違憲判決,但憲法法庭今天(19日)依然做出判決違憲、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狀況;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抨擊,憲法法庭這種霸道作為,不僅不合法,也不合規。律師葉慶元直呼「狂」,果然司法之權操諸君上。

林國成表示,憲法法庭要做出判決要有10人,現在8人可以做出對自己有利害關係的判決,「這就是違憲」,連基本的法治精神跟憲法所規定的實質出席都沒有,「哪裡來的判決?」

林國成說,這種判決凸顯憲法法庭霸道的作為,司法應該是人民最後一道防線,可是沒有想到大法官做出這些裁定,「不合法也不合規」,賴政府要把憲法體制完全破壞,要蕩然無存殆盡以後才甘願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在臉書發文指出,僅有5名的大法官,居然可以做出違憲決議.而且還是限制自己判決的法律,「違法判決,判決法律違法。」她要非常肯定蔡宗珍大法官、楊惠欽大法官、朱富美大法官「拒絕同流合汙,拒絕參加判決」,這3位是司法最後的良心。

王鴻薇說,其他這些「法綠人」為了民進黨,還要糟蹋中華民國到什麼地步?這個是告訴大家,以後都不用守法了,我國司法最高機關都帶頭違法。

針對5名大法官進行憲法解釋,宣告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無效。葉慶元說,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憲法法庭的組成及運作,完全是依據憲法訴訟法的規範。

葉慶元表示,大法官於行使職權時,程序上必須依據憲法訴訟法,不能自己宣布不受憲法訴訟法的限制,否則未來關於憲法訴訟法任何程序修正,大法官均可宣告無效,使憲法法庭成為不受立法權拘束的憲政怪獸。

葉慶元指出,此次判決,只有5位大法官具名,另外3位大法官(包括蔡宗珍大法官)顯然拒絕參與,也不願意提出不同意見書,顯見另外3位大法官完全不認同此一判決的程序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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