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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失智翁住院不想被約束「自擊左眼」近失明 照服員失職被判5月刑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2月18日03:15 • 發布於 12月18日03:12

劉姓男子在台中醫院擔任照顧服務員,他見病患江姓老翁想拆除戴在手上約束用的「手拍」,沒等護理人員到場協助就獨自制止,但江年老失智受刺激下揮舞,不慎擊中自己左眼釀重傷近乎失明;法院認為,劉疏於注意貿然制止才導致江受傷,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他5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2024年10月25日照顧江姓患者時,發現江把尿布撕除且在床上失禁,劉為了約束對方經向護理師詢問後,由護理師對江戴上「手拍」保護並防止擅自摘除尿布。

後來劉男獨自照顧江時,發現對方打算拆除手拍,劉上前制止未注意江年紀老失智,易有躁動、情緒不穩,必要時也應請求護理人員一起協助安撫,劉就自己出手仍無法有效約束。

江翁因劉男的行為遭受刺激,躁動下揮舞不慎江的手拍擊中左眼,釀創傷性虹膜脫離,後來家屬獲報因不滿院方處置,當天就辦理出院,並到其他醫院治療,但江仍因左眼傷重視力剩下0.02,受有一眼視覺能力嚴重減損的重傷害。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不諱,有護理師、家屬證詞,及江翁傷勢照片、相關對話紀錄可佐,認定劉男過失明確。

中院審酌,劉具有照顧服務員資格,應保持江翁人身安全,卻疏於未注意,沒等護理人員到場協助,就獨自一人貿然阻止江脫下手套,導致對方受刺激失控揮舞雙手,才不慎讓手拍擊中左眼釀重傷結果,實令人唏噓。

中院考量,劉犯後坦承,但雙方因調解條件無共識,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伍月,得易科罰金。

※ 有失能失智照顧需要,請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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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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