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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政院拍板「國安法」修法!鼓吹戰爭言論最重罰百萬「2類人可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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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賴清德今年初主持國安高層會議,面對國安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今天行政院會也拍版通過四項國安修法送立院,包過明定任何人若有鼓吹戰爭言論可重罰100萬元,現役軍人、公務員涉犯國安罪,可加重其刑2分之1,而且一審有罪,就會暫停發放一半的月退休金。 行政院長卓榮泰:「現役軍人與退除役官兵,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擴大喪失請領退休,退職給予權利的適用範圍。」 政院拍板4項國安修法草案,就是要因應,日益嚴重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也回應總統賴清德的17項策略,修法包括現役軍人、公務員,犯國安法可加重其刑2分之1,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不須待定讞,即暫停退休給與50%。另外退休軍公教涉犯國安罪,一審有罪就會提前砍半月退金,遺族也適用。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會拍板4項國安修法。(圖/民視新聞)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吳逸聖:「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之行為,違反保衛國家安全之忠誠義務,應加重處罰,由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提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只軍公教,這次也增訂任何人,如果有鼓吹戰爭言論可重罰百萬,以及增訂中間人責任的處罰規範,另外也會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危害國家安全的錯假訊息,內政部得逕令服務提供者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不過對此就被外界質疑箝制言論自由。 行政院政委馬永成:「這是根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一項的規定,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認為,尚開禁止的措施,與該公約第19條規範之言論自由權,完全相容。」 行政院政委林明昕:「行政裁罰而已並不是刑法,而且它是鼓吹也就是公開,公開的意思,而不是說私下在家裡聊天,或怎麼樣就會有犯罪,所以這個大家也不必做太大的聯想。」 政院政務委員馬永成表示,修法主要是根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款規範,任何鼓吹戰爭的宣傳都應以法律加以禁止。(圖/民視新聞) 強調公開鼓吹才觸法,不過修法送立院,就不知道藍白是否再阻擋,政院呼籲不同黨派沒關係,但要同一國,盼各黨團應該盡速審議通過。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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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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