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妻厭惡房事寫同意書准夫外找女人 分居告尪偷吃求償百萬法官判免賠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21日03:41 • 發布於 09月21日03:40

台中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逾三十年,她去年指控丈夫與另名女子從2019年起過從甚密,不僅共同出遊、貼身照料,甚至在婆婆過世的訃聞上將該名女子列為「孝媳」,提告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時,案情反轉,丈夫當庭提出妻子早年親筆寫下的兩紙同意書,內容寫著「房事厭惡至極」、「同意在外找女人」等語,認定妻子已免除丈夫的忠誠義務,駁回正宮聲請,判丈夫與小三免賠。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在1991年底結婚,雙方自2019年起分居,並在2026年3月透過法院調解離婚。妻子控訴,小三明知丈夫有配偶,卻自2019年起與丈夫交往、多次出遊,更讓她氣憤的是,婆婆過世時,訃聞上小三還登載為「孝媳」;丈夫投保旅行平安險時,被保險人名冊上也將該女子填為「配偶」;且丈夫傷病期間均由該女子貼身照料。

正宮認定,兩人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圓滿,侵害其配偶權且情節重大,要求兩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中地院審理時,丈夫與小三辯稱,雙方出遊照片無任何親密舉動,訃聞登載僅為人情考量,保單填寫配偶則實屬筆誤。

丈夫也提出妻子分別在1998年、2015年親筆寫下的兩紙同意書。同意書上妻子明確載明,「本人不喜歡做夫妻間的事,每次找我都厭惡至極」、「同意〇〇〇(丈夫)在外面找女人」等字句,蓋有妻子的指印。丈夫據此主張,妻子既已事前允諾他尋芳,便無侵害配偶權之違法性。

台中地院審認,配偶權的核心在於夫妻間互相扶持、期許他方忠誠,以達圓滿婚姻之利益,但該對夫妻已分居多年,妻子透過白紙黑字的同意書,表明不再要求丈夫履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雙方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法官指出,雖然訃聞將該名女子列為孝媳、保單列為配偶等作法,在情理上有可議之處,但妻子無法證明是丈夫或該名女子本人所製作。此外,妻子提出的出遊照片僅為逛街或景點合照,查無親密舉動,無法證明兩人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

法官審認,綜合評估各項事證,在客觀上難認丈夫與小三的行為構成「情節重大」的侵害配偶權要件,判正宮敗訴,100萬元求償及假執行聲請均遭駁回,仍可上訴。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家》吞420萬判刑確定將入獄!薛楷莉疑逃亡 傳喚未到恐遭通緝

自由電子報
02

獨家/中秋百人排蛋黃酥? 會員怒:老人會討棺材本啦

EBC 東森新聞
03

張俊傑逃亡傳已偷渡!高金素梅中秋發聲:放心,我一定會挺住

三立新聞網
04

年底選情有變數了!民進黨下重手「22人開除黨籍」 名單竟有前市長

民視新聞網
05

台灣政府硬起來了!若到中國「領這4類證件」恐出事 身分直接註銷

民視新聞網
06

快訊/中秋連假大火!新莊早餐店、金紙店陷火海 11人送醫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