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週四宣判 黃帝穎:4證人直殺3大罪名、柯難逃貪污重罪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的京華城弊案即將在本週四(26日)宣判,律師黃帝穎分析,柯文哲被四位致命證人直指三大罪名,可能難逃10年以上徒刑的貪污重罪。
黃帝穎表示,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本週將宣判,朱亞虎認罪行賄、彭振聲認罪圖利,以及謝國樑、邱佩琳作證200萬元捐民眾黨,四大致命證人直殺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及公益侵占罪,其中違背職務受賄罪是十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的貪污重罪。
黃帝穎提到,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認罪行賄柯文哲,並轉作污證人,一審均處於認罪狀態。實務上,近10年所有貪污案件,只要有污點證人認罪行賄,收賄官員均判有罪,無一例外。
黃帝穎指出,柯文哲市長任內的副市長彭振聲認罪圖利,彭振聲一審作證指出柯文哲「便當會」後,曾下紙條詢問結論,而都發局相關說帖早已載明「可能涉及圖利問題」,但京華城案最終亦由柯文哲親自決行。彭振聲的證詞直指柯文哲明知存在圖利的前提下,仍要求加速行政流程,且柯最終拍板定案。柯文哲被自己的副市長指證圖利犯罪事實,難逃5年以上徒刑。
黃帝穎續指,暫且不論柯文哲在市長室踩飛輪收的300萬元及橘子拖走妙天的1000萬元皮箱,僅論證謝國樑母親的200萬元,柯文哲就難逃公益侵占罪。基隆市副市長、民眾黨創黨元老邱佩琳出庭證稱,2022年7月曾替基隆市長謝國樑轉交母親企業捐贈的2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證明柯私帳紀錄中的「200」確為萬元現金。
黃帝穎強調,謝國樑及邱佩琳的證詞不僅揭開柯文哲侵佔民眾黨政治獻金200萬元的事實,更凸顯同檔案中記載數字單位均為萬元,因此「小沈1500」絕非柯文哲詭辯的「時間」,法官都看在眼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