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雨遭詐5750萬!女企劃謊稱「可找檢察官喬無罪」 法院判賠全額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南韓長壽男團神話成員李玟雨,過去曾遭一名電視節目企劃A某詐騙近25億韓元(約台幣5750萬元)。對方趁他因性騷擾嫌疑接受調查期間,謊稱能透過檢察官人脈協助取得不起訴處分,陸續以各種名目向他索取鉅款。A某去年已因詐欺罪遭判刑7年確定,如今民事訴訟也有最新結果,法院一審判她須賠償李玟雨24億5559萬韓元(約台幣5500萬元)。
趁李玟雨遭調查下手 謊稱「有檢察官人脈」
據韓媒19日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15庭今年7月底,針對李玟雨向A某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作出一審判決,判李玟雨部分勝訴。法院認定A某應賠償李玟雨24億5559萬韓元(約台幣5500萬元),金額與相關刑事案件最終認定的詐騙所得相同。
事件要追溯至2019年6月,當時李玟雨因涉嫌在酒吧對20多歲女性有不當肢體接觸而遭警方立案,警方之後認為案件有犯罪嫌疑,將案件移送檢方。就在案件送交檢方隔天,A某便向李玟雨聲稱,可以透過「檢察體系內部人脈」幫忙讓案件獲得不起訴處分,並先向他索取2億5000萬韓元(約台幣570萬元)。
「高階檢察官需要費用」 1年內不斷編理由索錢
沒想到這只是詐騙的開始。接下來約1年時間,A某陸續以不同理由要求李玟雨支付金錢,包括「需要費用安排高階檢察官接手案件」、「為避免檢察機關監察部門追查,需要再支付額外費用」,甚至還稱分析監視器畫面也得另外花錢。李玟雨最終於2019年12月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即使案件已有結果,A某仍沒有停止索取金錢。
根據調查,她之後又聲稱相關消息已遭媒體得知,導致先前「收錢的檢察官」陷入麻煩,甚至宣稱「生氣的檢察官可能推翻不起訴結果」,還要求李玟雨支付45億韓元(約台幣1億300萬元)給監察部門高層。
沒錢仍被要求籌款 連房屋抵押、精品變現都提出
即使李玟雨表示已沒有能力籌措更多資金,A某仍不斷提出方法,她曾聲稱可以先向財閥朋友借錢,再讓李玟雨日後償還,也曾要求他把帳戶交給自己管理,理由是「避免財產遭到扣押」。此外,她甚至提出將精品變現換取現金,或以住宅作為擔保向銀行貸款,用來補足所謂「要交給檢察官的錢」。
然而相關刑事判決認定,這些說法從一開始就是謊言。A某根本沒有能力透過檢察官影響李玟雨的案件,也沒有打算將取得的金錢用於任何請託,在約1年內取得的金額,累計逼近25億韓元(約台幣5750萬元)。
企劃已判刑7年 24億5559萬韓元遭追徵
刑事案件方面,南韓最高法院已於去年7月對A某的詐欺罪作出最終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年。另外,法院也針對她以請託、介紹等名義取得的犯罪所得,判決追徵24億5559萬韓元(約台幣5500萬元),刑事判決確定後,李玟雨進一步向A某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希望追回遭詐騙的損失。
主張「再賠一次等於雙重賠償」 法院不採納
不過在民事審理期間,A某並不認為自己還需要另外向李玟雨賠償,她主張,刑事案件已經判決追徵約25億韓元,如果現在又要她將同等金額賠償給李玟雨,實質上等同「雙重賠償」。法院最終沒有採納這項說法。
法官指出,刑事案件中的追徵,目的是剝奪犯罪所得,屬於針對犯罪者的刑事制裁;民事損害賠償則是為了填補被害人的實際損失,兩者目的與法律性質完全不同。因此,即使A某已經繳納追徵金,也不代表她對李玟雨所負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就此消失。
一審尚未定讞 雙方都已提出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這起民事案件尚未正式確定。報導指出,李玟雨與A某雙方均已針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目前案件正在首爾高等法院進行二審。
至於當初引發整起事件的性騷擾案件,李玟雨最終於2019年獲得不起訴處分;如今法院處理的核心,則是A某利用他接受調查期間的焦慮,以虛構的檢察官人脈及請託費用為由進行詐騙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