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竹南分局2小隊長被控替黑幫槍擊案喬人喬槍 一審雙遭判刑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竹南分局2小隊長替黑幫喬人喬槍,雙雙遭判刑。(圖:彭清仁攝)

苗栗縣竹南警分局2022年偵辦竹苗地區幫派槍擊案,爆發警界包庇醜聞!前張姓和曾姓小隊長,被控與幫派合作,喬人喬槍找來少年頂替。全案苗栗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公務員包庇非法持有制式手槍罪,判處張姓小隊長6年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另依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1年。曾姓小隊長則依偽造文書罪名,判刑1年6月、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50萬元。

判決書中指出,2022年9月17日竹南地區發生幫派尋仇槍擊案,張姓小隊長明知王姓少年非真正的槍手,仍依與涉案幫派份子老大之約定,僅帶走涉案手槍、王姓少年及駕駛作案車輛的殷姓男子,再前往新竹市十八尖山停車場拍攝假搜索、假查緝影片,並以偽造證據將案件移送法辦。

但出面頂罪的王姓少年在少年法庭調查時翻供,案件因此曝光。檢方進一步追查,還發現張姓小隊長涉嫌財產來源不明,並查出,張姓小隊長犯案期間及其後3年,收入僅約238萬元,2023年財產申報存款僅2萬多元,2024年1月薪轉帳戶餘額甚至只剩829元,卻以兒子名義購入一輛價值273萬元的保時捷供自己使用,且其中113萬元現金來源交代不清。

張姓小隊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其認王姓少年是真正犯嫌,購車款則來自平日放在身邊的現金90餘萬元及其胞弟奠儀約40萬元等。不過法院根據少年、殷姓男子及警方相關人員證詞等,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

合議庭認為,張姓和曾姓小隊長,本應持身廉潔及公正打擊犯罪,卻以「喬人」、「喬槍」方式包庇真正犯嫌,甚至配合拍攝不實查緝影片、製作虛假筆錄,嚴重損害司法警察公信力,因此依法判刑。另考量曾姓小隊長就此案犯行非居於主導地位,且坦承犯行、具悔悟之意,宣告緩刑5年,及命其應向公庫支付50萬元。(彭清仁報導)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王世堅「36位死刑犯什麼時候執行?」 卓榮泰這麼回應

中時新聞網
02

周美青、馬以南發聲!安排馬英九醫療照護 家人希望他退休安享餘年

自由電子報
03

尪唱歌遭槍擊身亡!妻淚崩不忍說真相…小4兒至今以為爸爸心肌梗塞

三立新聞網
04

北市30多歲工程師「首登新人拳賽5天後亡」死因出爐 家屬得知真相不再追究

鏡週刊
05

黃國昌深夜發文道歉 柯文哲留言要他撐住:辛苦你了

鏡週刊
06

馬英九「硬起來駁失智」不怕老婆了?醫:訊息量很大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