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退費竟有「特別約定」 律師提醒:直接劃掉+簽名
愛爾麗昨天宣布全面開放退費,不過,有網友前去申請退費,發現客服處理單竟有「特別約定」,寫有「顧客應就本事件拋棄其餘民、刑事請求權」等字句。律師林則方在Threads發文提醒,不要同意拋棄其他民事、刑事之請求權,也不要同意保密條款,「文件上面有這些條款的就直接劃掉,然後劃掉的地方簽名」。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爾麗偷拍案,自查扣到的針孔攝影主機影片中,發現不僅有一般病患遭偷拍,甚至有未成年病患入鏡。新北地方法院說,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負責監視器維修的工程師謝金亨3人嫌疑重大,且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其與張元齡、謝金亨也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及變造證據之虞,因此有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愛爾麗昨天起開放退費,不過,Threads有網友爆料,客服處理單出現「以上產品,雙方同意以新台幣$元辦理退費,原契約自顧客取回退費金額後解除。顧客不得就消費過程更為主張或請求或為其他有損本集團商譽或不利益之行為」、「特別約定:本診所/公司依雙方達成之協議履約完成後,顧客應就本事件拋棄其餘民、刑事請求權,並不得就消費過程更為主張或請求或為其他有損本集團商譽或不利益之行為」。
林則方也是消費者,她在Threads發文表示,她昨天已經申請到退費了,提醒其他消費者注意,第一,先以書面(LINE)要求退費,就會有專人處理,「我的原因就是很簡單的寫,由於近期事件,本人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受損,無法再信任貴分店,所以也不會再去使用後續的課程」。
林則方說,第二,不要同意拋棄其他民事、刑事之請求權,也不要同意保密條款。「文件上面有這些條款的就直接劃掉,然後劃掉的地方簽名」。網路上的版本和她去的分店版本內容不一樣,「所以他們的文件應該不是一個統一的版本,請自己仔細閱讀或拍照諮詢一下」。
有網友問,「刑事的告訴權不是本來就無法預先放棄嗎?」林則方表示,「但他們就要這樣寫,但反正就不要簽,總好過後面在那邊吵」。
另有網友反映,她去申請退費,員工卻稱如果要劃掉特別約定就不能退費,還辯稱該條款是給消費後皮膚有狀況的客人,退費後就不能再爭取權益,跟偷拍事件無關,不影響之後如果有影片流出要爭取權益。員工還澄清「沒有偷拍疑慮,是有人挾怨報復,他們也正在配合檢調」。「我有說明我退的是沒有使用的課程,不是全額退款,這條款劃掉對雙方權益都沒有影響,但退款小姐一直偷換概念,要混淆兩件事,最後結論是劃掉條款就不能退,我可以考慮好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