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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不副署是什麼?一次看懂法理依據、理由與後續衝擊

中央社

更新於 16小時前 • 發布於 16小時前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不副署財劃法,並表示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網站16日電)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動用「副署權」,不副署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法案無法生效。憲法明文規範行政院長副署權,但歷史上從未有法案被不副署,僅1990年代,當時總統府參軍長蔣仲苓的人事案,未獲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副署。中央社整理「不副署」相關問題,讓您一次看懂法理依據、理由與後續衝擊。

不副署是什麼意思、依據哪個法條?

所謂「副署權」,是指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也就是說,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法案不會生效。

律師黃帝穎接受中央社訪問解釋,副署權是憲法本文給予行政院長獨立判斷的機制,也是權力制衡一環。

卓榮泰不副署的意見與理由?

卓榮泰表示,此版本的財劃法侵害行政權、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實質討論的民主原則、施行將造成國家發展有無法回復的重大危害,將依據憲法不予副署,捍衛憲政。

卓榮泰不副署加註的意見為:

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在憲法上,本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議決權,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惟立法院本次修正財劃法,過程與內容悖離民主原則與權力分立,侵害本院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本人為維護憲法賦予本院之預算編列權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就本次財劃法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示對憲法的忠誠。

卓榮泰表示,立法院違憲、擴權爭議法案不斷發生,他曾多次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與各黨團,總統賴清德也前後兩次尋求進行國政商議,希望促進朝野和平、長治久安之道。但令人遺憾的是,韓國瑜無視憲法,今天公然拒絕總統邀請,再次關閉討論大門與協商合作往前走的道路。

卓榮泰說,財劃法覆議案,立法院不安排政院說明、拒絕溝通,直接否決再次討論機會,政院提出的財劃法版本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這個時候,「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而今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

卓榮泰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長副署權,面對違憲、違法的各種法律,以不副署停止惡法對國家傷害,是他身為行政院長必須採取方式,這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責任。

不副署會怎樣?

卓榮泰表示,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若立法院對行政院不副署的決定有意見,可以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制衡。

經1/3以上立委連署,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倒閣)投票制衡。如投票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天內提出辭職。但同時行政院長能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在60日內改選。

但立法院提出的不信任案若沒有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中央社製圖)

蔣仲苓未獲時任行政院長副署?當時怎麼解決?

郝柏村未副署人事案一事,發生於1990年代,時任總統李登輝欲升任總統府參軍長蔣仲苓為一級上將,但未獲郝柏村副署,最終人事案無疾而終。

為避免人事案再發生總統、院長不同調,後續透過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規範,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37條之規定。

國民黨會發動倒閣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15日表示,換掉一個卓榮泰,還有千千萬萬個卓榮泰,然後宣布解散國會,60天的重選期,就可以當土皇帝60天,最後換新的行政院長上來。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說,國民黨不需要倒閣,倒閣後總統得解散國會,所以拿免洗的行政院長來換真金白銀一票票選出來的立委席次。

陳其邁、周春米籲讓憲法法庭運作

高雄市長陳其邁說,憲法法庭被實質凍結,造成一些朝野的爭議,沒有辦法透過憲法法庭調節紛爭或解決。他說,行政院不副署,在野黨又不推動倒閣,形成憲政僵局。這並不是民眾樂意看到的,希望在野黨或立法院能夠盡速讓憲法法庭順利運作,以化解朝野爭議。
屏東縣長周春米說,立法院擴權、擅權、濫權,已經達到違憲程度,行政院當然有必要作維護憲法、維護行政權,地方支持行政院不副署違憲條文。另外,應讓憲法法庭運作,讓司法權來決定行政與立法之間如何平衡,才是國家福氣。

民眾黨怎麼看?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歷來大法官解釋,都認為行政院長的副署,是針對總統的權力制衡;副署制度絕不能作為行政院否決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的權力依據,這是扭曲憲法規範的權力濫用。

立委黃珊珊說,執政黨認為目前憲法法庭因為缺額,而暫時無法審理憲法訴訟,但總統的憲政責任就是提名大法官,而不是不提出大法官人選,再用此當藉口,否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編輯:郭諭儒)1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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