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台版柬埔寨案!共犯妻代存「冷錢包私鑰」一度判刑 更一審逆轉無罪
震驚社會的「台版柬埔寨」求職囚禁虐死案,以「藍道」杜承哲為首的詐欺集團,騙取78名被害人、高達6476萬餘元贓款,涉私行拘禁、虐死棄屍,釀3人死亡,杜承哲遭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其中同案負責洗錢、從中抽傭的林姓幹部,遭判刑9年6月確定,林男的李姓妻子,也被指控協助提供手機門號、購買加密貨幣,代管存放贓款的冷錢包「助記詞(私鑰)」,涉幫助詐欺、洗錢等罪。李女歷經一審無罪、二審改判2年2月,最高法院發回後,更一審近日審結,認定李女行為屬「事後協助」,再度逆轉,改判無罪。
檢警調查,詐團首腦、綽號「藍道」的杜承哲夥人在2022年間成立水房,將多名提供帳戶的被害人私行拘禁,甚至虐死棄屍,其中一名林姓被害人提供帳戶後,凌虐毆打,棄屍在台中市新社區第七公墓。
該團委由林姓幹部居中牽線,將杜承哲介紹給境外洗錢水房「混血山大王」,藉此抽取總金額0.5%的利潤。
檢方指控,林男的李姓妻子不僅提供名下門號供丈夫使用,還用自己的「幣託」帳戶購買TRX加密貨幣,甚至其iPhone手機內被查獲存有電子錢包的助記詞(私鑰),認定她參與洗錢。
台中地院審認,詐團騙取被害人匯款的犯罪時間落在2022年底,李女購買加密貨幣的時間為2023年1月,犯罪早已完成,因此判她無罪。
台中高分院認定,李女曾與丈夫同赴柬埔寨,協助操作微信,清楚丈夫從事詐騙,改依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重判有期徒刑2年2月,併科罰金40萬元。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點出破綻,強調若行為人是在「犯罪完成後」,才提供資金或工具掩飾所得,對正犯犯罪無實質促進效果,不得論以幫助犯,將全案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
更一審追查金流,李女手機內查獲的錢包助記詞,其實是林姓丈夫用來存放個人「0.5%抽佣報酬」的私人錢包,非詐騙集團用來層轉洗錢、收受被害人贓款的「工作錢包」。
法官認定,李女代購加密貨幣作為交易手續費(燃料費),以及代為保管助記詞等行為,僅是為丈夫個人處理犯罪後的報酬,並未對詐團的詐欺與洗錢運作提供直接助力,駁回檢方上訴,維持李女無罪判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