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兄突娶女友…妹疑趁病結婚爭遺產 證人一句話逆轉判決
一樁疑似「臨終婚姻」引發的遺產爭議,日前經法院審理後有了結果。女子阿晴(化名)因兄長過世後突然冒出「嫂嫂」,質疑對方趁兄長癌症病危時登記結婚,恐涉覬覦財產,因此提告請求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不過法院審酌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後,認定婚姻程序合法、當事人結婚意思明確,判決阿晴敗訴。
判決指出,阿晴的哥哥阿誠生前罹患口腔癌與肝癌,病情在2022年急速惡化,並於同年過世。阿晴表示,哥哥生前並無子嗣,母親原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母親於2024年過世後,她成為繼承人之一。不料,哥哥臨終前卻突然向家人表示,早在2022年已與女子小柔(均化名)完成結婚登記,讓家屬錯愕不已。
阿晴主張,小柔原本是哥哥友人的女友,後來聽聞哥哥名下擁有不動產,便與原男友分手,主動接近哥哥。她更質疑哥哥當時癌症惡化,身體狀況極差,結婚時恐已意識不清,缺乏結婚的意思能力,因此婚姻應屬無效。
此外,阿晴也指出,結婚書約上的其中一名證人阿宏(化名),並未親眼見到兩人有結婚的真意,只是聽從小柔指示簽名,不符合結婚需有兩名證人見聞的法定要件,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不過小柔則反駁,兩人交往多年,當天辦理結婚登記時,戶政人員也曾詢問雙方是否具有結婚意思能力並確認結婚意願,程序完全合法。
法院審理時,阿宏表示,阿誠與小柔交往約2、3年,兩人常一起到他家聊天或外出遊玩,甚至有時還會在他家喝酒。兩人早在結婚前就曾告訴他「打算結婚」,他也認為是好事。當天兩人一起到他面前請他在結婚書約上簽名,阿誠當時意識清楚,能正常對話與溝通,並非意識不清的狀態,他才願意簽名當證人。
法院綜合證詞與戶籍資料後認為,阿誠與小柔確實於2022年完成結婚登記,且結婚書約上有兩名證人簽名。證人證詞也顯示,兩人婚前已交往多年,並曾向證人提及結婚計畫,證人簽名時也親見兩人表達結婚意願。
法官認定,阿晴雖主張哥哥結婚時意識不清,但未能提出足以證明其欠缺結婚意思能力的證據,因此無法證明婚姻無效。法院認定,阿誠與小柔的婚姻符合法律規定,應屬合法有效,駁回阿晴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