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防部新規限制媒體採訪權 聯邦法官裁定違憲
一名美國聯邦法院20日阻擋了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限制性的國防部媒體採訪政策,這項政策可能導致記者因為試圖取得未獲授權對外公開的資訊,而被貼上安全風險的標籤。
這項由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在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提出的訴訟,指控國防部去年的政策改變,讓國防部能夠因為不喜歡報導內容,而任意封殺記者或新聞媒體,違反了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與正當程序。川普政府對此提出異議,並表示這項政策是合理的,而且對國家安全來說是必要的。
美國國防部發言人帕尼爾(Sean Parnell)在社群媒體上表示,政府不同意這項裁決,將立即提出上訴。
美國地方法官佛里曼(Paul Friedman)在裁決中表示,他認同保護軍隊與戰爭計畫的重要性,但有鑑於川普(Donald Trump)總統近期「入侵」委內瑞拉,以及與伊朗的戰爭,「讓大眾從各種角度取得關於政府所作所為的資訊,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紐約時報發言人施塔特蘭德(Charlie Stadtlander)表示,這項裁決維護了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重申紐約時報和其他獨立媒體有權繼續代表大眾提出問題」。
施塔特蘭德20日在聲明中表示:「美國有權了解他們的政府的運作方式,以及軍方以他們的名義和用他們的納稅錢採取的行動。」
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2025年10月批准的政策規定,如果記者唆使未經授權的軍事人員揭露機密資訊,或在某些情況下揭露非機密資訊。可能被視為安全風險,記者證可能被吊銷。
根據紐約時報的訴狀,「五角大廈記者協會」(Pentagon Press Association)的56家媒體,只有1家同意簽署承認新政策的協議書。未簽署協議書的記者交出了他們的記者證。
國防部在這些記者離開後,組織了一個由支持川普的媒體與媒體人士組成的記者團,紐約時報表示,這證明這項政策企圖壓制負面報導。
這項政策規定,發布敏感資訊「基本上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但表示官員在判斷一名記者是否構成「安全風險」時,索取這些資訊可能納入考量。(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