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主張「遭嗆畜生」怒告酸民!法官判敗訴:純屬臆測
網紅阿光(化名)在臉書擁有24萬名粉絲,發現網友阿賢(化名)2024年轉發其文章附註「打著神明的名號做著畜生的事情,真是可恥。」遂質疑阿賢在辱罵他而告上法院,阿賢則稱是在講別人。橋頭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阿賢所言非虛,阿光的聯想行為純屬臆測,判其無罪。
判決書指出,阿光主張阿賢轉發他在臉書專頁上的文章,並留言「長的人模人樣,打著神明的名號做著畜生的事情,真是可恥」之語句辱罵,且他有一段時間都會去廟裡拜拜,可見在影射,主張阿賢的行為足以貶損其人格評價與社會地位,已涉公然侮辱罪嫌,將他告上法院。
阿賢否認此指控,辯稱自己會轉貼阿光的文章是因為深感認同,他罵的對象是自己的綽號「鍾馗」的友人,因為鍾馗與他合資開車行卻天天擺爛不工作,還用女朋友的名義到處借錢,害對方背債,讓他對此人感到非常憤怒。
法官檢視阿賢提出的證據截圖,確認在事發前後,阿賢的版面確實充滿針對欠錢不還、劈腿渣男的發文,內容包括「幫助一個人結果到處說我利用他」、「借錢不敢承認一直逃避」、「狗都比你忠心」等語,多處關鍵字都能聯結到阿賢口中的「鍾馗」。該案的貼文內容,阿賢解釋就是因為認同阿光所講,才藉由轉發文章再次控訴「鍾馗」,並非在罵原作者。
法院認為,阿賢所講並非憑空捏造,而阿光主張的「常去廟裡拜拜」與「打神明名號」的聯結,僅是他個人主觀感受與臆測,缺乏直接必然的關聯,故認定阿光證據不足,判其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