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菸彈」踩紅線!26歲台男被抓到持有違規電子菸,遭新加坡撤銷工作證和驅逐出境
新加坡政府長時間以來,對於電子菸及毒品採取零容忍態度。該國衛生部(MOH)18日宣布,一名來自台灣、現年26歲的男子,因為被發現持有含「依托咪酯」(Etomidate,俗稱喪屍菸彈)的電子菸,已被撤銷工作簽證並驅逐出境。
《亞洲衛視》引述官方通報指出,這名台灣男子是在今年10月21日、被發現持有一種俗稱「Kpod」的電子菸彈,經過實驗室化驗,發現該菸彈內容成份,含有受到嚴格管制的麻醉藥品成分「依托咪酯」。星國當局隨即採取行動,撤銷該名男子的工作准證,並啟動遣返程序。官方聲明還特別強調,「提醒所有居住在新加坡的外籍人士,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否則可能面臨准證被撤銷,並被永久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1 in 3 vapes contain etomidate, which is addictive and should only be used by licensed medical professionals. Once etomidate is listed as a Class C drug under the Misuse of Drug Act, those who use drug-laced vapes will face stiffer penalties including jail sentences.pic.twitter.com/ggR5ch0PGx
— Singapore Government (@govsingapore)August 20, 2025
這名台男並非特殊個案,根據官方公布的數據,目前一共有6位外籍人士,因濫用依托咪酯被遣返或正等待遣返。
新加坡從今年9月開始,加強取締電子菸,迄今為止僅短短三個月時間,執法單位已查獲:2710人涉及持有違規電子菸被罰款、257人持有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菸彈,另有162人被強制轉送接受康復勒戒計畫。
根據星國現行法律,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菸的罰則極重。倘若被政府抓獲超過第三次,當事人將被移送法辦,並處以最高2000新幣(約新台幣4.9萬元)罰款。假如持有的電子煙,內容物和「依托咪酯」等管制藥物有關,其罪行罰則將更為嚴苛。
報導中提到,一旦持有電子菸的當事人,被認定為慣犯,新加坡政府會強制要求進行復健療程。如果你沒有按時參加、甚至逃避義務,很可能面臨2年監禁的嚴重後果。
小提示:
前文提及的「喪屍菸彈」,其化學成份依托咪酯,在台灣也被歸類在二級毒品範圍,屬於超短效靜脈麻醉藥物。
與二級毒品有關的刑責如下:
製造、運輸、販賣: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施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販賣而持有:5年以上有期徒刑。(推薦閱讀)年輕世代陷入電子菸危機!紐西蘭2025全面禁菸,青少年抽電子菸人數卻激增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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