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區11萬戶老公寓想回春 適用補助要先解決「這事」
新北市有超過95萬戶、屋齡30年以上的老公寓,其中,中和區人口密集,多數為五層樓以下老公寓將近11萬戶,平均屋齡近35年,內政部以特別預算50億挹注於「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協助進行「老宅延壽」,內政部多次與民眾接觸,發現民眾最為關心「違建能否一併處理」。
老公寓的違建,經常可見是頂樓加蓋、陽台外推、老舊招牌等。內政部20日於新北市中和區舉辦老宅延壽說明會時表示,違建不是補助項目,公寓型住戶在申請老宅延壽修繕補助時,「若自願拆除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相關拆除工程費可適用於此項專案。
內政部表示,臺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且全國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建物約有500萬戶,超過總體住宅存量的半數,其中,新北市、台北市、高雄市為三大人口集中區,三都會加總就將近225萬戶。
立委張智倫20日在說明會上表示,中和區屋齡30年以上住宅就近11萬戶,多數為五層樓以下老公寓、平均屋齡近35年,這些建物普遍面臨老化、管線老舊、缺乏無障礙設施等問題,影響高齡長輩居住安全。
「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針對30年以上四~六樓、且初評安全的集合住宅,提供民眾相關修繕經費補助,同時配合衛生福利部長照3.0及經濟部ESCO節能政策推動,結合專案管理顧問團與簡易申請程序,提供民眾屋況盤點及修繕整合等專業輔導。
內政部說明,專案補助對象以合法建築物為準,需有建物使用執照或地方政府核發的合法證明。補助項目包括公共空間改善,如外牆整修、屋頂防水及隔熱、老舊管線更新、增設電梯及無障礙設施;住宅室內則可補助扶手更新、高低差改善、地面防滑及防墜設施等修繕工程。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表示,雖然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違建不是補助項目,公寓型住戶在申請老宅延壽修繕補助時,若自願拆除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相關拆除工程費可適用本專案,如管線更新、建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新增無障礙設備等適用項目,協助民眾檢視室內外居住環境,以執行建物整理維護與住宅修繕的工程,務實面對國內人屋雙老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