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性侵遭判4年10月…蕭淑慎尪將上訴! 梁軒安發聲「5案不起訴」
記者黃庠棻/台北報導
女星蕭淑慎和小15歲老公梁軒安結婚8年,怎料男方日前被控於參加大型活動期間,將簽約女藝人帶進房內掐頸、甩巴掌後強行性交。梁男庭上辯稱雙方為交往關係、性行為合意,甚至指隔天仍正常互動,但未獲法院採信。士林地院判刑4年10月,並直言即使上訴後認罪,也不宜作為減刑理由。
對此,梁軒安也回應《ETtoday星光雲》,透露了自己此刻的心情,直言「我心情非常好」,但詳細的資訊必須等待跟律師開過會之後才能回覆,同時強調「我和律師尚未收到判決書,應該這兩天,我們要看實際內容法官是依據什麼然後我會和律師討論然後做說明。」
稍早,梁軒安也在社群網站上發出聲明,表示「過去這段期間,包含兩名女性曾小姐、蔡小姐,以及一名男性郭先生曾對我提出諸多告訴,共涉及六項指控,歷經長時間調查與審理,其中五項案件,已經檢察機關依法認定不起訴處分確定,內容包含妨害性自主、毀謗名譽、詐欺及背信等指控。此一結果已顯示,多數指控並非事實。」
不僅如此,梁軒安強調「然而針對本案,第一審判決結果與我方所提出主張事實及提出之證據,與事實明顯出入,我方已依法提出完整且具體之證據資料,包含對話紀錄、影像資料及相關佐證,但部分關鍵事證未獲充分採納致法官依自由心證形成,做出本案判決,與我方無法接受將尋上訴程序積極證明。」
因此,梁軒安表示「基於對自身清白之堅持,及目前基於對司法制度之尊重與信任,我方將依法提起上訴,將透過二審程序進一步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以證明我的清白。」且「我方將不排除依法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以維護自身名譽及合法權益」,坦言如被散播不實言論,自己將會提出告訴。
【梁軒安正式聲明】
近期關於本人梁軒安之相關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特此提出正式說明如下:
本案係由告訴人提出指控,然而,實際上過去這段期間,包含兩名女性曾小姐、蔡小姐,以及一名男性郭先生曾對我提出諸多告訴,共涉及六項指控,歷經長時間調查與審理,其中五項案件,已經檢察機關依法認定不起訴處分確定,內容包含妨害性自主、毀謗名譽、詐欺及背信等指控。此一結果已顯示,多數指控並非事實。
然而針對本案,第一審判決結果與我方所提出主張事實及提出之證據,與事實明顯出入,我方已依法提出完整且具體之證據資料,包含對話紀錄、影像資料及相關佐證,但部分關鍵事證未獲充分採納致法官依自由心證形成,做出本案判決,與我方無法接受將尋上訴程序積極證明。
基於對自身清白之堅持,及目前基於對司法制度之尊重與信任,我方將依法提起上訴,將透過二審程序進一步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以證明我的清白。
⸻
另針對相關指控內容,我方已提出多項客觀資料,足以佐證實際互動情形與部分指述之間存在明顯落差,包括:
• 指控內容與實際互動紀錄不符
• 相關事件前後之行為表現與指述情節不一致
• 多項對話紀錄與影像資料可供比對還原事實
• 部分證人與當事人之間存在有特定的關係與背景。
上述資料目前均已提出於司法程序,未來將由高等法院再行審酌判斷。
⸻
此外,針對先前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截至目前為止,我方均基於善意考量未對相關告訴人提起誣告、誹謗或民事違約求償等法律行動。但在此正式表明,若後續經查明確有惡意捏造事實、虛構情節或持續對外發表不實言論之情形,我方將不排除依法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以維護自身名譽及合法權益。
⸻
同時,在此向社會大眾及合作夥伴說明:
本人及團隊目前所經營之各項事業,包括房地產投資與顧問服務、數位廣告與行銷事業,以及合作夥伴的高爾夫會館等相關產業,均維持正常營運,未受本案影響。各項業務皆由專業團隊與海內外同仁依既有制度穩定執行。
其中,高爾夫會館之營運係依據完整管理制度進行,涵蓋會員制度(個人會員與企業會員)、場地管理、服務規範、安全管理、年度費用與消費抵用機制,以及教學與多元生活服務等內容,所有營運均依合法規範與契約制度執行,以確保會員權益與服務品質。
⸻
本案目前尚未確定判決,相關事實仍待司法最終釐清。我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案件進展,避免未經查證之資訊擴散,以確保司法程序之公正與當事人之基本權利。
對於外界關心與疑問,亦歡迎透過正式管道向本人查證與了解,我將秉持負責任態度予以說明。亦請各界避免輕信或傳播片面資訊,以免造成不必要之誤解與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