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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夜市血案!疑爭產積怨釀衝突 男持斧猛砍弟遭判8年6月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20日07:15 • 發布於 03月20日07:15 • 鏡新聞
台中地方法院判處王姓男子8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資料畫面)

台中市清水區五權路夜市去年發生一起駭人砍人事件,王姓男子因與弟弟長期失和,曾企圖縱火未遂,又持斧頭當眾追砍弟弟,造成對方頭部、臉部與胸口等多處撕裂傷,傷勢一度危及性命,送進加護病房搶救才保住一命。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犯下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提出上訴。

台中一對兄弟因家產分配與長期生活摩擦積怨已深,衝突持續多年未解。2025年6月1日,46歲的王姓男子疑因不滿弟弟在住家前「瞪視」,又懷疑對方檢舉其修車噪音,心生不滿,遂一路尾隨弟弟至五權路夜市,伺機動手。

檢警指出,王男當時攜帶菜刀與斧頭,在夜市發現弟弟後,先從後方突襲,隨後雙方發生拉扯扭打,王男仍持續朝對方胸口與頭部猛砍,甚至出言恐嚇「給你死」。現場一度陷入混亂,直到友人合力制止,才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

王男弟弟遭砍後傷勢嚴重,包含左腋下撕裂傷併胸大肌破裂、腋靜脈斷裂,另有頭部、臉部與胸口多處撕裂傷,緊急送醫搶救才穩定病況。醫師指出,傷口距離大動脈僅差數公分,若再偏移1至2公分,恐將造成致命結果。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王男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僅想「教訓弟弟」,認為當時只是「理智線斷掉」。但法官認為,他持利器攻擊要害部位,足以預見可能致死,加上過去曾企圖縱火危害弟弟家庭,顯示惡性重大,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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