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收養3個多月養母就病逝 他獨拿千萬遺產後想「認祖歸宗」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6月20日23:30 • 尹維源

一名男子多年來與未婚且膝下無子的姑姑感情深厚,並在姑姑生前正式辦理收養成為養子。不料,收養關係成立短短3個多月後,姑姑即病逝,男子繼承逾1375萬元遺產後,卻以希望回歸原生家庭、照顧年邁親生父母為由,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希望恢復本家身分。

判決揭露,男子阿翔原本與收養人阿蘭(均化名)為姑姪關係。由於阿蘭終身未婚、沒有子女,雙方於民國2023年正式成立收養關係,由阿蘭收養阿翔為養子。然而,收養關係成立3個多月後,阿蘭不幸因病過世。

阿翔向法院表示,自己與養母生前相處融洽,也盡心照顧對方。如今養母已離世,而親生父母年事已高,希望能回歸原生家庭善盡孝道,因此依民法規定聲請終止收養關係,且已獲得親生父母及妹妹同意支持。

不過,阿蘭的多名姊妹則持反對立場,認為阿蘭生前之所以收養阿翔,除了親情因素外,更希望有人能以子女身分處理身後事、祭祀祖先及延續香火。如果此時終止收養,將有違其生前期待與收養本意。

法院審酌後指出,依民法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但若法院認定終止收養「顯失公平」,仍可不予准許。尤其成年被收養人在養父母過世後要求解除收養關係,必須綜合民情風俗、收養目的及個案具體情況加以衡量。

法官認為,阿蘭未婚且無後,其收養阿翔的主要目的,合理推斷應包括希望其能以子女身分承接祭祀及家族傳承責任。更重要的是,阿翔已因養子身分繼承約1375萬元遺產,享有收養關係所帶來的重大財產利益。在此情況下,若僅因親生家人同意其回歸本家,就准許終止收養,難謂公平合理。

法院指出,阿翔主張需照顧年邁雙親,但其親生父母尚有其他子女可以分擔照護責任。即便阿翔確有侍奉父母意願,也完全可以在現實生活中盡孝,並不需要透過法律上解除收養關係才能做到,因此欠缺終止收養的必要性。綜合各項因素,法院認定,若准許終止收養,將有違收養制度本旨及公平原則,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1連環撞釀婆媳2人死! 「寶寶等不到媽」家屬尋求行車紀錄器

TVBS
02

千萬獎金充公超嘔! 頭獎冒領案國稅局找到真中獎人...發票正本不見了

聯合新聞網
03

國道慘劇! 三車連環撞婆媳雙亡 31歲媽媽剛生產完遇死劫

民視新聞網
04

金門最大賭場被抄了!負責人竟是「最強高職生」 連5年接拍101煙火

自由電子報
05

20歲高中生孕婦遭輾「胎死」!9秒監視器驚悚曝光

民視新聞網
06

網揪登玉山7去6回…女子墜谷亡「伴屍2夜」!生前對話曝光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