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棄置廢棄物!1500公噸塑膠塞爆苗栗造橋鄉廠區 5人遭檢起訴
記者楊永盛、劉人豪/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造橋鄉多筆土地遭堆置廢塑膠混合物案件,於3月27日偵查終結,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清除廢棄物、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等罪嫌,對黃姓被告等5人提起公訴,另胡姓被告等8人則先後為緩起訴處分,並命渠等於一定期限內繳納相當之緩起訴處分金。
苗栗地檢署指出,本案黃姓被告等2人,承租苗栗縣造橋鄉多筆土地及坐落其上的鐵皮廠房,提供作為堆置事業廢棄物之地點;賴姓被告等3人則自2022年6月間起迄2023年1月間,以每車次最高10萬元代價,收受包含由胡姓被告所經營的實業社、企業社,李姓被告所經營的實業有限公司,張姓被告所經營的環保有限公司等人,所交付的廢汽車座椅內皮革及海綿等廢塑膠混合物,共計77車次(包含以太空包盛裝之廢塑膠混合物計52包),堆置於上述廠房廠區內,面積達2198平方公尺,總重量約為1500公噸(部分被告已自行清除近1223公噸)。
其中犯罪情節重大的黃姓被告、李姓被告因提供土地棄置大量事業廢棄物各4次、賴姓被告則仲介非法清除事業廢棄物2次,就每次犯行,均分別求處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之刑,並向法院聲請對賴姓被告宣告沒收不法所得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