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母親消失數十年!他童年靠運將父養大 法院判「免養媽媽」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1天前 • 尹維源

母子親情竟成法律攻防。一名男子從小由父親與親族扶養長大,母親離婚後幾乎音訊全無,成年後更毫無往來。如今母親年近70歲需要扶養,男子卻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法院審理後認定,母親長期未盡扶養責任且情節重大,若仍要求兒子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判決准許免除扶養義務。

判決指出,男子阿哲與母親阿麗(均化名)為直系血親關係。父母親在1982年結婚,婚後生下阿哲,但婚姻僅維持數年即告破裂,父母親在1987年離婚。離婚後,阿哲一直由父親獨力撫養長大,母親則幾乎未再出現在他的生活中。

阿哲向法院表示,母親阿麗在離婚前就鮮少照顧家庭,離婚後更完全對他不聞不問,既未探視,也未提供任何生活費。從小到大,他都是由父親撫養,叔叔、祖父母也在不同時期協助照顧。

阿哲回憶,父親過去開計程車維生,為了照顧年幼的他,甚至常把他帶在車上一起上班,但不少乘客對此有所顧忌,導致收入減少。父親無奈之下只好向弟弟求助,曾讓他暫住叔叔家一段時間,後來又被送到老家由祖父母照顧。

直到國中前,阿哲大多時間都與祖父母生活。等年紀稍長後,父親不忍與與他長期分離,才把他接回一起生活與就學。父親多年辛苦工作撐起家計,而母親則始終沒有盡過扶養責任。阿哲也提到一段童年陰影。他印象深刻的是,母親曾多次把他和父親鎖在門外,任由父子在外風吹日曬雨淋。這些經歷讓他長年難以釋懷。

父親在2013年過世後,阿哲才真正成為家中唯一支柱。然而多年後,母親因生活能力不足而產生扶養問題,阿哲認為若依法仍須扶養這名長期失責的母親,實在難以接受,因此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審理期間,阿麗也表示同意兒子的聲請。她目前住在一間復健機構,由弟弟負擔大部分生活與照護費用。她坦言,確實在兒子阿哲幼年時只扶養約2、3年,之後便沒有再照顧。至於是否曾將父子鎖在門外,她則否認。

法院調查指出,阿麗目前年約69歲,在復健機構從事簡單工作,每月收入僅約1000元,加上政府身障補助約5437元,生活仍需家人支援,確實有受扶養的需要。

然而法官也指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本負有扶養義務,但阿麗在阿哲成長過程中長期未盡扶養責任,且幾乎沒有關心與照顧,情節已屬重大。若仍要求阿哲負擔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判決阿哲對母親阿麗的扶養義務應予免除。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台南廢棄五金回收廠「全面燃燒變形」1員工受困身亡!

三立新聞網
02

「杜拜巧克力」淪詐騙工具! 85℃緊急聲明:僅在門市販售

鏡週刊
03

遭3惡犬瘋咬險死!阿嬤丈夫兒子均離世又清寒 彰醫伸援手免費一次治療

三立新聞網
04

悚!高雄情侶躺床雙亡「1男1女全身刀傷」 驚爆男方提親遭拒

太報
05

桃園7男女摩鐵狂歡「泥醉爆口角」揮刀 26歲男遭捅死

太報
06

馬英九基金會指「違反財政紀律」將送司法 蕭旭岑:一切合法

鏡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