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核三廠具重啟條件 賴清德:重啟計劃月底送核安會審議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上任後,政府對於重啟核能的立場態度鬆動,引發各界關注。賴清德今(21日)說,立法院通過《核管法》後,台電依法行文請經濟部評估,確認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條件,「現在台電已經在準備重啟的程序,這個月底就會把重啟計劃送到核安會審議」。
針對各界關注的核電重啟議題,賴清德今出席磐石會新舊任會長交接典禮時說,很多朋友都建議電力要多元使用,也感謝立法院通過《核管法》,政府一定要依法行政,因此台電就行文請示經濟部,核一、核二、核三,哪個具備重啟運轉條件?經過審慎評估後,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條件,「現在台電已經在準備重啟的程序,這個月底就會把重啟計劃送到核安會審議」。
賴清德指出,核三廠的合作廠商是西屋公司,台電已跟西屋公司簽約進行自我安全檢查;核二廠則是跟美國奇異公司簽約,同樣會進行安全檢查。
賴清德說,後續會到核安會審查,確認機組已運轉超過40年,若要再延長是否安全;其次,核廢料怎麼處理;還有政治上如何處理,民意溝通情況。
賴清德表示,其實若沒有用到核能的話,2032年台灣的電力供應都可以穩定供應,備載容量也都穩定,這部分沒有問題。但為什麼要考慮核電重啟?除了依法行政外,台灣經濟發展不錯、且國際社會需要低碳電力,後續人工智慧時代因應算力帶來的電力缺口,也必須考量。
經濟部已於去年底正式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其中台電核一廠因重要設備多已拆除需重建等多重因素,經評估不具再運轉可行性;而核二、三廠則評估具有再運轉可行性,將同步啟動自主安全檢查以及研提再運轉計畫。
經濟部說明,評估結果顯示,核一廠兩部機組已分別停機逾11年、8年,設備老化嚴重,重要發電設備多已拆除,多數儀電組件需汰換升級,且其機組與311日本福島核災事故同型,日本同型機組也都進入除役,因此核一廠不具再運轉可行性。
至於核二廠安全及支援系統仍比照營運期間定期大修及維護,但是發電系統停機超過2年,需長大修並執行復原管制計畫,功能需再確認,初判尚具再運轉條件。
而核三廠機組設備尚未拆除,皆以營運期間標準定期大修及維護,且反應爐已清空,燃料池尚有空間,初判亦具再運轉條件,其中部分具有原廠專利,需尋求原廠協助。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經核定後,後續台電將依照相關規定研提再運轉計畫,並啟動自主安全檢查老化、耐震等等安全評估。
經濟部表示,台電啟動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核電廠各項設施設備可延長運轉年限及必要之補強,核三廠預計1.5至2年內完成;而核二廠因乾貯設施延宕近10年,反應爐內用過核燃料須待室外乾貯設施啟用才能移出,爐心清空才可進行反應爐相關安檢,因此安檢期程將比核三廠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