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這時復職!劉世芳證實已簽公文 被嗆「雙標、慢吞吞」4字回應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被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因而被內政部停職,但二審逆轉改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撤銷貪污罪有罪判決,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上午透露,已在昨日下班左右收到新竹市政府復職函文,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而後,劉世芳下午受訪時進一步表示,「公文已經簽了」。
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台北地方法院去年7月26日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當天下午1時宣布,依《地方制度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宣判二審,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昨日上午11時許說明,高等法院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收到復職申請書後將依法辦理。
劉世芳今日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質詢,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職務,內政部正在簽辦公文,但她還沒看到公文。不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0時許散會後,劉世芳下午3時許再到立法院列席朝野黨團協商,會前受到媒體堵訪時透露,有關高虹安的復職申請書,上午內政委員會審完法案,她回到內政部後公文已經簽了。
對於高檢署研議上訴,劉世芳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相關條文,在復職、停職或解職都有相關程序,內政部尊重司法。有媒體追問,高虹安何時可以復職?劉世芳回應,「我公文簽了啊,新竹市政府自己處理吧」。對於部分人士質疑內政部簽公文「雙標」、「慢吞吞」、「是在睡」等語,劉世芳說,「謝謝指教」。至於高虹安停職期間的薪水是否退回?劉世芳則說,「照常,會回給她」。
對此新竹市政府下午4時許證實,新竹市政府已於今日下午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之規定,准予市長高虹安復職。值得一提的是,相關公文雖然還沒有到市政府,但後者已經跟內政部索取電子檔,並確定高虹安明(18)日可以開始上班。(推薦閱讀)不用倒閣、免換卓榮泰?趙少康曝「朝野僵局最佳解方」:民進黨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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