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用不到」外籍生畢業前賣帳戶換台幣 涉洗錢恐難再入境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統計114年至115年3月間,受理外籍人士被詐騙案件25件,其中多數是外籍學生畢業後返國前,以為日後用不到了,便出售銀行帳戶和提款卡換取現金,殊不料已經觸法,分局長蔡慶星等人前往嶺東科技大學宣導,提醒外籍生「高報酬=高風險」,切勿因一時貪念誤觸法網。
警四分局轄區嶺東科技大學的外籍學生占全校近4%,以印尼、越南籍為主,因對台灣法令及求職環境不熟悉,容易成為詐騙集團鎖定對象,114年至115年3月間就受理25件外籍人士被詐騙案,以假求職、假投資、假交友及帳戶收購為主。
春社所副所長顏佑容全程以中英雙聲道宣導,更點出「返國前賣帳戶」常見案例,外籍學生因即將畢業返國,在網路上看到「帳戶變現」訊息,誤以為可賺取額外收入,出售銀行帳戶及提款卡,結果遭詐騙集團利用成為人頭帳戶,不僅涉及洗錢防制法,背負刑責與賠償責任,還會影響日後再次入境台灣的資格。
第四分局強調,銀行帳戶、提款卡及手機門號皆屬個人重要資產,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賣,即便是朋友或同鄉請託都應提高警覺,避免淪為詐騙工具;未來將持續以案例式、多語言方式深入校園宣導,讓外籍學生「聽得懂、記得住、不上當」,從源頭降低受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