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詐領1000萬有多拚?高雄男狂盧店家補發票、蓋店章下場曝
財政部公布2024年7、8月期統一發票中獎清冊,高雄鳳山飲料店開出一張135元發票中了1000萬元特別獎,卻遲遲無人領獎;陳姓男子看新聞後涉嫌冒充中獎人,向店家索取補印發票資料並要求加蓋店章,企圖詐領獎金。高雄地檢署認為,陳男雖未得手,但已著手實施詐欺犯行,依法依詐欺取財未遂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財政部公布2024年7、8月期統一發票中獎清冊時,其中一張1000萬元特別獎發票因開立於高雄鳳山一家飲料店、消費金額僅135元而備受關注。由於距離兌獎截止日越來越近,這名幸運兒始終未現身領獎,一度引發外界熱議,未料最後竟衍生冒領風波。
高雄地檢署查出,陳姓男子從新聞得知該張千萬元特別獎發票尚未兌領後,竟動起歪腦筋,假冒中獎人身分聯繫飲料店,謊稱發票遺失,要求店家補印交易紀錄。
店家起初不疑有他,依其要求列印相關資料。不過陳男取得資料後仍未罷手,陸續要求店家在資料上加蓋店章,甚至多次返回店內要求補開發票正本,異常舉動讓店家起疑。
店家回頭查閱交易紀錄後,發現實際消費者疑似另有其人,隨即向國稅局反映。國稅局介入調查後,主動聯繫實際消費者徐姓男子確認身分,順利找到真正中獎人,也及時阻止這起千萬元獎金遭冒領事件。
檢方指出,陳男明知自己並非中獎人,仍利用發票遺失補印機制及店家善意,企圖取得足以申請兌獎的相關文件,進而向銀行詐領獎金,已著手實施詐欺犯行。
高雄地檢署認為,陳男利用社會信任制度及店家配合機制,企圖詐取國家發放的中獎獎金,雖最終未能得手,但犯罪行為已屬既遂著手階段,因此依詐欺取財未遂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