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運重案》洪淨中捷隨機砍人 下跪道歉換減刑9年9月定讞
20歲護專生洪淨,去(2024)年5月在台中捷運車廂內隨機持刀砍人,造成2名乘客受傷,引發社會譁然。一審法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0年;案件上訴二審期間,洪男當庭向其中1名被害的呂姓高中生下跪道歉,並與對方達成和解,獲法官酌減刑度。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於今年8月29日駁回上訴,判決正式定讞。
檢警調查指出,洪男因家庭關係、求學挫折等因素,長期累積不滿與憤怒情緒,竟萌生以殺人方式博取關注、讓全國看見自己的念頭。他刻意選在2024年5月21日犯案,除是總統就職隔日,也恰逢台北捷運鄭捷隨機殺人案10周年,象徵意味濃厚。案發前,洪男還在捷運站廁所服下藥物「壯膽」,隨即進入車廂行兇。
法院查明,洪男並非臨時起意犯案,而是事前即精心準備,不僅購買防滑手套與3把尖刀,還提前一晚入住台中市區汽車旅館。該晚他不僅外出游泳、攜帶遊戲機Switch遊玩,甚至找來傳播妹作陪,犯案前一夜形同縱情享樂,與隔日行兇形成強烈對比。
事發當下,洪男在車廂內持20公分長刀,朝被害人胸部、頭部等要害揮砍。眾多乘客合力包圍奪刀後,他竟再掏出預藏的另一把尖刀,場面一度失控,直到約30秒後才再度被制伏。洪男遭逮後,甚至語出驚人,揚言若未被判死刑,出獄後將無止盡再犯,聲稱要殺害自己討厭的人。
一審合議庭認定洪男犯意明確、手段兇殘,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6月,另就2起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7年10月、6年8月,合併執行10年徒刑。二審時,洪男否認殺人犯意,並向呂姓少年下跪致歉,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調解,改判合併執行9年9月。最高法院最終認定二審量刑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