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柯文哲沒被押」失公平!88會館郭哲敏拚交保遭駁 5度延押2月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涉地下匯兌、洗錢及跨境賭博等案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一審遭依違反銀行法、組織犯罪等罪判刑11年8月,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郭日前聲請具保停押,並質疑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重罪被告均未遭羈押,認為對其裁定違反平等原則。不過高院認定,郭仍有高度逃亡之虞,且先前曾多次「試探」科技監控效能,裁定駁回聲請,並自本月16日起第5度延長羈押2個月。
郭哲敏主張,目前已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地下匯兌犯罪所得1億2666萬餘元,顯示有承擔法律責任誠意;且原審曾三度裁定交保,金額分別為5000萬元、1億元及2億元,他均準時出庭,未曾逃亡。郭並稱,過去科技監控期間接近海岸線及港口,實際上是攜家人到貢寮露營、搭火車赴花蓮參加宗教祭祀,並非刻意規避監控。
郭哲敏表示,他已遭羈押近3年,若依原審11年8月刑度計算,再服刑約3年即有假釋資格,沒必要為規避剩餘刑期而放棄已繳交的犯罪所得及鉅額保證金,更不可能拋下家人流亡海外。
郭哲敏說,本案言詞辯論已終結,犯罪事實已明確,無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可能;另包括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立委陳歐珀等其他重罪案件被告,均未遭羈押,質疑法院對其有差別待遇,違反比例與平等原則。郭也提出願將電子圍籬限縮至台北市,甚至住家周邊300公尺範圍內,並提高科技監控手機回報頻率,希望換取交保機會。
不過高院認為,郭哲敏涉犯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營利賭博、組織犯罪及洗錢等罪嫌重大,一審已遭判刑11年8月,重刑足以提高逃亡動機。且案件雖已辯論終結,預定本月29日宣判,但後續仍可上訴第三審,郭仍有逃匿以規避審判及刑罰執行的高度可能。
高院指出,郭哲敏先前在具保並接受科技監控期間,曾多次於海岸線外及港口等地觸發三級告警,與其所稱單純露營、參與宗教活動等說法不盡相符,認為即使再加強電子監控、提高保證金,仍不足以替代羈押。至於郭主張已繳回1億餘元犯罪所得,可作為不逃亡擔保,高院則認為,該筆金額屬犯罪所得沒收追徵,歸屬國庫,與具保性質不同,不能作為不逃亡保證。
高院也表示,不同案件是否羈押,屬法院依個案情節所做的獨立判斷,不能單純援引他案結果比較,因此裁定駁回郭哲敏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綽號「小明」的 郭哲敏,早年活躍於博弈與電信產業,後跨足地下匯兌與洗錢業務,並在台北大直打造奢華招待所「88會館」,因多名高階警官、檢察官及政商人士出入,引爆震撼警界的「88會館風暴」。檢警查出,他透過加密貨幣及跨境博弈平台進行大規模洗錢,不法金流高達218億元,犯罪網絡橫跨台灣、中國、美國及東南亞。
直至2022年間,郭哲敏疑似在檢警搜索前夕提前獲悉消息潛逃海外,輾轉美國、新加坡及泰國,期間除遭通緝外,亦傳出因資金糾紛遭黑道懸賞追緝;最終於2023年7月在泰國曼谷落網,並由台泰警方合作遣返回台。